华夏经纬网10月22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18年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翻覆事故夺走18条人命,215人轻重伤,一、二审均判决司机尤振仲有期徒刑4年6月,台铁官员无罪。事发6年后,事故家属再度举行记者会,质疑台铁提供的影片与最终调查存在关键2秒的差异,并将责任全推到基层的司机员身上。
台湾文明人权协会理事长张凯钧、“普悠玛”自救会会长董小羚与家属代表范铭浚21日举行记者会,质疑事故6年后,台铁仍有许多问题未厘清,尤其事故背后的制度性问题没有得到正视。董小羚说,事故后,台铁将问题简化为人为疏失,避谈系统性问题,例如列车维护、检测机制等结构性缺陷,呼吁政府与台铁承担起揭露真相的责任。
范铭浚指出,从“运安会”、宜兰地检署、宜兰法院、“高等法院”到行政院调查报告,都指列车是在当天下午4时49分27秒,以时速140公里开始翻覆,但对于翻覆位置却不一致。
家属取得行车记录像片并加以比对,下午4时49分27秒,车辆刚经过K89+180,4时49分29秒经过K89+240。而台当局行政机构报告、宜兰地检署起诉书及台湾“高等法院”的判决书都指出,4时49分27秒列车在K89+220处开始翻覆。
范铭浚质疑,法院与官方报告的翻车地点,与行车记录像片有2秒差异,虽然是短短2秒、距离相隔数十米,但对于列车会翻覆的速度上限差了20公里,调查有刻意造假、以便将过错全推给司机员超速之嫌。
台铁公司响应,尊重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司机员须与公司共同分摊赔偿,台铁将依判决结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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