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5日电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5日就该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教唆伪证”案作出一审宣判,裁定李在明无罪。
此前,李在明被指控在2018年至2019年间涉及自身的法院庭审中,要求时任城南市长秘书金镇成(音)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证词,以涉嫌“教唆伪证”被检方起诉。检方今年9月提请法院判处李在明3年刑期。
本月25日,法院认定李在明没有“教唆伪证”嫌疑,金镇成因篡改部分案件事实被判罚金500万韩元。韩国检方当天表示,李在明“教唆伪证”案一审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提起上诉。
1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李在明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并表示将提出上诉。19日,韩国检方针对李在明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挪用京畿道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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