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台办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商务部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理事、全国台湾研究会理事、国家发改委暨国台办两岸产业合作研究咨询小组特约专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顾问。 |
唐永红(资料图)
作者 唐永红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0年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台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1条措施”)。“11条措施”包括持续帮扶台资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台资项目、积极支持台资企业增资扩产、促进台资企业参与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台资企业稳外贸、有效引导台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台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充分保障台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有力支持台资中小企业发展、主动做好台资企业服务工作等11个方面。
从内容上看,“11条措施”不仅着力协助在大陆的台商台企尽快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应对疫情的同时尽快复工复产,而且所提出的“统筹协调推进重大台资项目”、“促进台资企业参与新型和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显然是在进一步赋予台商台企以同等待遇,将为在大陆的台商台企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有助于台商台企在大陆进一步投资兴业,参与到大陆经济的新一轮建设与发展中,实现更好更大的发展。
特别是,“11条措施”中明确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大陆企业共同研发、共建标准、共创品牌、共拓市场,以多种形式参与大陆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研发、生产和建设。对台资企业和台湾高端人才从事新型基础设施相关的集成电路、工业软件、信息系统等,提供与大陆企业和同胞同等待遇。”这在提供台胞台企在上述领域的投资机会与发展机会的同时,将促进上述领域的台胞台企与大陆民众、大陆企业在大陆融合发展。
此外,“11条措施”还提出保障台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台资企业稳外贸并拓展内销市场、强化金融支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做好台资企业服务工作。这些措施显然直接针对大陆台商台企当前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助力台商台企应对在要素取得、产品销售、资金周转、税费成本、复工复产等各方面的困难与挑战,助力其转型发展。
“11条措施”的出台,引起海峡两岸的广泛关注。众所周知,当前的国际情势及台海形势都异常复杂与严峻。海峡两岸以及海内外华人都在密切关注两岸当局的政策走向。事实上,中国大陆正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并努力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以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在统筹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千头万绪的工作中,中国大陆及时出台“11条措施”,表明大陆政府时刻心系大陆台商台企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两岸一家亲”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的重要思想。
总之,旨在贯彻落实中国大陆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 的“11条措施”,将有助于消除部分台商台企的不安和疑虑,有助于增加台商台企在大陆发展的机会和信心,在支持台商台企事业发展的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台商台企在大陆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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