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推出“因特网视听服务管理法”(网管法)草案,立刻引发外界疑虑,认为“网管法”是要“追杀”被撤照后转往网络发展的中天新闻台,并进一步箝制网络言论;虽然NCC立刻澄清,声称“网管法”是“OTT TV专法”,不会管制YouTube与Facebook上的影音内容,但蓝营民代指出,“网管法”根本是披着羊皮的狼,表面上是为了管理制作影音节目的企业,实际上却留下后门,一旦通过,NCC想管谁就能管谁!
“原本小英当局以为把中天新闻台(中天)关掉,就剩下一些只会监督在野党的电视台,达成管制言论的目的,没想到中天到了网络上更强大,所以现在还要把手伸进网络!”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院长、台北市议员罗智强表示,2018年间,小英当局推出“数字通讯传播法”草案,但技术上根本不可行,不但管不到跨地域网络平台业者,也引发国际议论,因此至今尚未完成修“法”;如今小英当局又端出“网管法”,准备以管理网络电视之名,行管制网络言论之实。
“蔡当局当然管不了YouTube和Facebook这些平台,民进党要管的是‘在上面的使用者’。”罗智强指出,中天YouTube频道的订阅数短短几天飙破二百万,然而,若“网管法”通过,NCC只要一纸行政命令,规定拥有二百万以上订阅数的YouTube频道,必须登记为“提供因特网视听服务之事业”,中天自然就会被纳管。
罗智强进一步说,蔡当局还举美国的“二三○条款”为例,但美国的“二三○条款”是说,平台业者无法、也无须为网络上的言论负责,平台业者要自行管理、过滤网络上的内容,而不是由行政部门来监控;因为需要第四权来监督行政部门,而不是立法让行政部门来监控网络。
而由于民进党当局强调不会管YouTube上的内容,本刊记者询问多名人气YouTuber,他们都表示对“网管法”不了解、没研究,低调不谈。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