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会议上周就莱猪进口相关法案表决,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刘建国、江永昌多次弃权未投票,与党团决议不一致,遭认定“跑票”,民进党团会议30日通过,林淑芬等3人除移送党中央作为未来提名参考;党团惩处部分,开罚3万元新台币,并停权3年,停权期间将无法选择委员会、参选委员会召委及党团干部。
民进党团于表决前做出“一致投票”决议,但林淑芬、刘建国几乎都弃权不投,江永昌则从表决行政命令起弃权。民进党团纪律小组前天做出决议后,昨天送交党团会议讨论。
依据民进党团组织规程规范,区域“立委”重大表决3次未到,或违反党团决议情节重大者,该届任期丧失担任党团干部、委员召委等资格,并移送党中央,建请列为公职候选人提名参考。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昨表示,党团决议依照组织规程第31条,林淑芬等3人移送党中央作为未来参选提名参考。党团内惩处部分,停权3年,并开罚3万元新台币,当事人有3天申覆期。
面对惩处,林淑芬表示尊重;江永昌也说,党必须要有纪律,接受党团所做的决议;刘建国则说,任凭处置一切泰然。
此外,另有8名“绿委”表决当天未完全与党团一致,柯建铭说,这8人有人去上厕所,有人投错后再更正,情节较轻,将要求向党团纪律小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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