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经济部门水利单位18日将于行政会议报告“抗旱整备与应变”。据了解,关于“耗水费”征收办法修正,行政机构初步拟朝枯水期收费、使用再生水或投资节水设备得减征、制定缓冲期照顾产业,依不同行业订定费率等方向推动,但最后具体版本,仍待苏贞昌定夺。
台湾地区水情持续拉警报,尤其于产业用水方面,引起各界高度重视,为加强节约用水,经济部门也开始针对“耗水费征收办法草案”进行修法评估。水利单位将赴行政机构报告“抗旱整备与应变”,向苏贞昌报告抗旱措施。
耗水费征收修“法”,早在2016年“水利法修正案”三读后入“法”,至今尚未上路。对此,据了解,水利单位18日将在会议中,向苏报告抗旱措施2.0,并报告“耗水费征收办法草案”初步研拟方向,供苏做进一步的政策参考。
水利单位拟向苏报告的“耗水费”修“法”方向,是朝枯水期收费、使用再生水或投资节水设备得减征、制定缓冲期照顾产业,依不同行业订定费率。水利单位强调,后续将尽速完成征收办法公告,以利推动。
据悉,“耗水费”开征牵涉层面甚广,且要征收的期间、产业、级距有许多不同条件需同时考虑,行政机构将在听取水利单位报告后,敲定大致方向,由经济部门据此进一步规划具体草案内容。
此外,水利单位报告也指出,台当局于过去四年在前瞻计划投入287亿元新台币办理水资源建设,其中桃园支持新竹备援干管、防灾备援水井及伏流水等多项建设,于本次枯旱适时发挥功能,有效延长水库供水时程。
水利单位报告指出,由于降雨持续偏少,为因应进入丰水期以后如降雨持续偏少的最坏情境,必须提前部署做更好的准备,因此规划推动“抗旱水源2.0 计划”,再进一步强化整备水情灯号黄灯以下地区抗旱水源。
报告所列抗旱水源,包含强化区域调度、伏流水开发、净水厂周边水源利用、台中紧急海淡、增设净水处理设备、建筑工地地下水利用等工作,可增加每日16.8万吨水源,相当于苗栗地区用水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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