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季节即将来临,也让替富人减税议题敏感。回顾马英九时期曾推动遗赠税修“法”,被当时在野的民进党“立委”痛批替富人减税,如今民进党当局要修改文奖条例,让艺术品交易收入改为分离课税,也遭学者及“蓝委”质疑是替富人减税,引发诚实纳税的一般民众高度关切。
岛内现行“所得税法”,境内居住者的艺术品拍卖所得,需计入综合所得税,实质税率在0.3%到2.4%之间;文奖条例修正案则是扣除拍卖成本后,以成交价的6%计算纯益所得,再按20%税率分离课税,实质税率为1.2%,比起综合所得税的2.4%,足足低了五成。
长期关注“税赋公平正义”的政治大学财政系教授陈国梁指出,文奖条例修正案一旦三读通过,同样售出一幅十万元(新台币,下同)的画作,艺术商或收藏家的财产交易所得是六千元(十万元乘以六%),再按20%税率分离课税,税赋仅一千二百元(六千元乘以20%);反观出售该画作的艺术家,十万元扣除法定的30%“费用率”(成本)后,剩下的七万元必须依综合所得税累进税率5%至40%,缴交三千五百元至二万八千元不等的税金。
陈国梁炮轰,这般减税方案明显独厚富人、惩罚艺术创作者,怎可能将台湾打造成国际艺术中心?他并质疑,赞成修“法”者一直拿香港艺术品交易所得课税0.5%、北京课税2%来主张降税,却避谈两岸税制方式、精神都不同,“大陆采分离课税,台湾则采综合所得税,若只拿两岸税率高低做比较,就是断章取义、混淆视听。”
一名拍卖业者表示,台湾收藏家不愿在本地拍卖收藏品,说穿了就是香港、大陆的税赋低于台湾,加上无需担心隐私被税务机关泄漏;不过,随着香港实施“国安法”,许多台湾有钱人飞到香港、大陆参加拍卖会时开始“心惊惊”,才游说台当局降税,方便自己在台交易,“富人如果认为在台湾交易比较安全,又不愿意多缴些税,一般纳税人怎么可能服气?”
台湾艺术拍卖产业本身竞争力不弱,台湾的收藏家实力更在亚洲也居于领导地位,拍卖史上最贵的近现代书画、画家齐白石在1925年的巨作《山水十二条屏》在2017年12月17日北京保利以9.3亿人民币(约当时新台币42亿元)成交,就是由台湾收藏家送到北京拍卖。部分支持修“法”的“立委”认为,一旦拍卖所得改采分离课税、拍卖家必须负担的税赋大幅降低,会愿意将藏品送回台湾拍卖,但也有声音质疑,台湾拍卖家宁可将藏品送到海外拍卖的原因很多,包括当地国际化程度、收藏客的财力、艺术环境等等都有关系,即使降税也未必就一定会回台拍卖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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