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简体

如何界定教育惩戒中“刻意孤立”的内涵?教育部回应

华夏经纬网 > 新闻 > 大陆新闻 > 时事要闻      2021-04-22 13:48:35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规定了“刻意孤立”的禁止性行为。应如何界定“刻意孤立”的内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对此回应称,行为表现上,可以是对学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应、指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等。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指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的“刻意孤立”,首先主观上是故意而且针对特定学生,具有相对性、持续性,非因疏忽而没有关注到学生的需求;行为表现上,可以是对学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应、指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等;后果上,导致学生得不到老师的关注和正常的同伴关系,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责任编辑:袁丹华
热门评论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7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528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669841
举报邮箱:xxjb@huaxia.com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