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柳金财
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 4月25日由台湾“独派”团体举办的海内外台湾“国是会议”上,倡议促进“台湾成为正常化国家”,对于正在启动台湾“修宪”工程,上述要求成为一种“政治呼吁”,实际难以起到强而有力“压力团体”作用。这不仅台湾内部社会民意无法支持,政党政治制衡作用及外部国际因素难以接受台湾单方片面改变现状。尤其大陆强烈遏制“台独”的政治声称及行动,皆使任何主张“法理台独”或“正常国家运动”主张,虽吹皱一池子春水,然其涟漪效应却难以起到翻天覆地作用。 值得关注是,针对本年4月美军战舰在菲律宾海,近距离观察中国航母辽宁舰,国台办发言人指出“绝不为各种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留下任何空间。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坚决反对美方打‘台湾牌’,持续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4月13日国台办发言人对美总统选派其友人组团至台湾参访,呼吁美方
“不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以实际行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并宣称
“民进党当局‘倚美谋独’必遭失败。”4月26日又指出,民进党当局操弄和鼓噪谋“独”议题,大肆散播“台独”言论,暴露其伪善意、真“台独”的本质。大陆这一连番数次批判“台独”,其实也是“有的放矢”意有所指,尤其适逢台湾正处于“修宪”过程,激进“独派”蠢蠢欲动、跃跃欲试。 台立法部门在本会期启动“修宪”工程,激进“独派”提出要求
“法理台独”,藉此倡议建立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尽管部分民进党籍“立委”虽已提出3三件涉及“台独”的“修宪案”,倡议删除国家统一、拼台湾“入宪”,但最终不是自己主动撤回,就是被退回程序委员会搁置,“正名制宪”长期以来为民进党政治主张,然而当民进党完全执政后,并不敢冒天下之不讳倡议,目前执政蔡英文当局宣称维持现状,对“宪法”修正改革议题局限在小范围,而非全面制宪。然而,这些刺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修宪”议题,何以一再循环出现有其原因,且其所发挥政治效应具局限性。 首先,通过“修宪”制度性限制门坎非常高,民进党即使完全执政未掌握四分之三“立委”席次,难以跨过“修宪”门坎。有关领土变更、修宪程序,规定“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公告半年后,经台湾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 在113席“立委”中,泛绿政治联盟共获72席,其中民进党68席、时代力量3席及台湾基进1席,席次为63.7%,即使通过四分之一提议,也无法通过四分之三出席,更难以获四分之三决议。换言之,泛绿联盟政治实力尚未达到修宪通过门坎,“法理台独”要求难以踰越制度框架效应。 确实依照台湾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宪法”修正须经二个程序进行:一、台立法部门“立委”1/4(28人)之提议,3/4出席(85人),及出席委员3/4(64人)之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二、公告半年后,经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1/2(以
2020
年岛内选举人数来计算,为966万人)。正因为目前在台立法部门中没有那一党团拥有超过3/4以上席次,只要国民两大党无法达成共识,“修宪”便难以顺遂完成。 其次,
“法理台独”要求为激进派系及个别政治人物要求,悖离蔡英文当局宪政改革框架,主要是强调治理能力提升。台湾当局已有16年未曾“修宪”,在台立法部门本会期展开第八次“修宪”,民进党当局固然完全执政同时掌握行政权及立法权,但并无掌握绝对优势政治权力。泛绿政治联盟重抛
“法理台独”要求,藉此在公共领域中安抚传统或激进支持选民。 尤其蔡英文当选系以“维持现状”获取大多数选民认同,主张“制宪”变更“国号”及领土形同对温和及中间选民之悖离。从蔡英文连任就职演说中,可以归纳其“宪改”要求主要涉及:公民权下降至18岁、推动“国民法官”制度、盘点台行政机构组织改造工程,成立人权委员,其目标在于促进台当局机制与时俱进、强化治理能力。 再者,“法理台独”修宪取向并无形成党内共识。 民进党内部派系共提出三件涉及“法理独立”的“修宪案”,分别是党内派系属性为
“英派”“立委”蔡易余提出“删除国家统一”修宪案、“剔除西藏、蒙古为固有之疆域”“修宪案”,但此主张悖离蔡英文提出“维持现状”主张,但英派“立委”蔡易余所提出“删除国家统一”“修宪案”,更在派系政治运作下主动撤回。同时,“正国会”“立委”陈亭妃提出让“台湾”正式纳入“宪法”文字的“迈向国家正常化”修宪案,除正国会对提出台湾正名运动展现高度动员性外,党内其他派系如英派、新潮流系、苏系、言涌派,并无提出较为激进的之政治要求。 最后,国民党泛蓝政治联盟扮演“踩煞车”角色。事实上,早在2020年5月16日,蔡易余即自行宣布撤消先前提案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与“宪法增修条文”,拟删除“国家统一前”等文字,此次系属重提旧案。至于陈亭妃属“正国会”系统成员,此派系创办人及精神领袖为现任“立院长”游锡堃,其在2007年民进党首次执政担任党主席时与时任秘书长林佳龙,力促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宣称“公投制宪”已成为台湾主流民意,提出变改国号为台湾制定新“宪法”,及以台湾名义参与联合国及国际组织,始能达成
“迈向正常化是艰难工程”目标,及“完成历史性的修宪时刻”。 然而,无论是“正国会”所主导的“迈向国家正常化”修宪案,或英派“立委”蔡易余所提出的“剔除西藏、蒙古为我国固有之疆域”修宪案,均因国民党提议退回程序委员会,而民进党也未明确表达反对,遂可将上述“变更现状”方案加以“束之高阁”。国民党在立法部门席次仍超过四分之一席次,除非其与泛绿政治联盟“合谋”出席“立法院”全体委员会议,否则难以达到“四分之三”全体委员出席。目前完成一读、送“修宪委员会”待审的38件修宪案,并无与“法理台独”主张“修宪案”。 激进“独派”一直倡议推动“台湾成为正常化国家”,然无论是台湾当局前领导人李登辉或陈水扁,再到目前执政蔡英文当局,上述激进要求皆难以成为政府层面公开正式倡议政策主张,尽管个别领导人会在不经意或非正式场合,透漏试图推动“台湾正名”意志,然却多是无疾而终。虽然“正名制宪”、变更改“国号”曾是1991年通过“公投台独党纲”倡议目标,然这种追求“法理台独”、“台湾正名”运动所产生政治冲击,即是致使台湾安全陷入“明显而立即危险”;而大部份台湾民众更不愿意以“确定性”的“维持现状”目标,来换取“不确定性”的“变更现状”,其政治代价实难以完全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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