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基本情况
湖北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于2008年10月经省农业厅、省台办批准设立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位于蕲春县中南部,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由“一个园三个基地”(加工基地、种养及水产基地、养殖基地)组成。实验园按照集约经营、高效农业、生态环保、科技示范的理念创办,以此推动两岸的农业合作,共谋发展。
蕲春是明代伟大的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位于湖北省东部,地处长江中游北岸,京九铁路中段,东径115°12ˊ至 115°55ˊ北纬29°59ˊ至39°41ˊ之间,现有人口97.6万,版图面积2398平方公里。
二、湖北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规划
正在起步建设中的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加工基地设在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园中园,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一期占地1000亩。主要安排食品、药品、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台资企业入园。力争用三年时间,引进10家投入过亿元人民币的台资企业落户在该园区。
种养及水产基地设在八里湖。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一期占地3000亩,建设两个功能园区。一是展示服务区:主要建设台湾风情街、农特科技产品展销卖场、名优种苗繁育中心、农业科技信息交流中心等等。二是基地功能区:主要建设名优果蔬引进示范推广区、花卉和中草药培育生产示范区、水产养殖示范区、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区(台湾农庄)等等。
养殖基地设在刘河镇。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一基占地5000亩。以集约化的养殖业为主导,配套建设水果、茶叶、药材三大板块,配合新农村建设,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逐步建设成为生产、生态、生活和谐发展的现化农业示范区。台商赖宗隆投资的湖北佳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已入驻该园区,计划总投资50亿人民币,第一期投入4.8亿人民币,建成30万头商品猪生产基地,预计2009年底前投产。
三、湖北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的优势和条件
蕲春县东北高、西南低、中部丘陵、西南为平原,创业园设在南部平原和中部丘陵地带,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8°,年降水量1360mm,日照平均1975.8小时,土壤PH值5.5-—6.8。
蕲春资源丰富:
1、药材资源:蕲竹、蕲艾、蕲龟、蕲蛇,历称“蕲春四宝”。《本草纲目》中所记载的1892种中药材,蕲春境内就有1000多种,现有中药材种植基地20万亩,其中GAP基地近万亩,山药、百合、丹参、杜仲、栀子、枣皮、蕲艾等品种属重点发展的地道蕲药。
2、农业资源:盛产稻谷、棉花、蔬菜、油料、大豆、薯类、水果、水产品、茶叶。其中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在蕲春建成了“全国优质杂交稻种植基地”。
3、土特产资源:九孔莲藕、土豆、油姜、螃蟹、花鲢、山野菜、马蹄等土特产在湖北知名度较高,属绿色食品。
4、养殖资源:奶牛、菜牛、生猪、土鸡等家禽家畜等在蕲春有一定规模。
蕲春交通及投资环境优越:蕲春县属于武汉城市圈范围,京九铁路蕲春站设在县域漕河(北京——蕲春——香港九龙)至北京12小时,至广州12小时,公路沪蓉高速公路(上海——蕲春——武汉——重庆——成都)、省道(武汉——蕲春——合肥——南京——止海)、鄂皖蕲太一级公路(蕲春——安微太湖)穿越县境。
水路:南临长江黄金水道,江岸总长32.5公里,其中23公里可建5000吨级以上码头,现有蕲州码头距黄石港26公里,距九江港30公里。
供电:位于葛州坝、三峡电网区,电力充足。城区内建有20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
供水:已建成日产量10万吨水厂2座。
供气:西气东输管道天然气已开通。
通讯:已形成光纤网区域信息高速公路,可为客户提供所有的数据通讯业务,有线电视覆盖全县。
四、湖北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的优惠政策
(一)基础设施政策
1、凡进入创业园的项目,县人民政府负责根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对项目水、电、路基础设施给予适当补贴。
2、入园企业的厂房和农业基础设施可采取自建、委托建设,或由园区管理机构根据企业的具体要求建设后再租赁,租金给予优惠。
(二)土地使用政策
3、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凡进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各类企业均可通过出让、转让、租赁及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最高年限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前一年,经企业提出申请,可续办出让手续,其用地出让计划,予以优先安排。
4、台湾农民创业园内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予以倾斜安排,在依法、节约、高效的前提下优先协调用地。园区内种植、养殖及其配套道路、水利设施等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需依法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征收创业园周边乡镇集体土地的,应依法申请办理集体土地征用手续。
5、在台湾农民创业园内投资的企业,投资强度不低于34万元/亩的项目,以及近3年被列入世界500强的投资企业,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的前提下,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给予优惠。
(三)资金扶持政策
6、除中央及省市对县市(区)出台的养殖、种殖扶持政策重点向台湾农民创业园倾斜外,县政府每年在支农项目资金中适当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台湾农民创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园区农业企业发展。
7、对园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台商投资企业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协调金融机构给予贷款,对新建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项目,在贷款上重点予以扶持。
(四)税收规费政策
8、投资者在创业园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享受国家统一的优惠政策外,由县政府与投资者商定具体优惠办法。
9、台资企业的台方投资者,从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汇出,预提所得税减半征收;对台商个人取得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0、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家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和牧畜、家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营业税。
11、园内的企业除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外,自成立起5年内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由同级财政从地方留成部分中拿出50%给予奖励,进台湾农民创业园投资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自建或购买的办公和生产营业用房,实际缴纳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5年内由同级财政从地方留成部分中拿出50%给予奖励。
12、开放台湾农民创业园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销售台湾农民创业园内企业鲜活农产品的合法装卸车辆,经审核后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奖励政策
13、对引荐进入台湾农民创业园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见效后,县财政按项目实际投资额2‰给予引资单位或个人一次性奖励。
(六)其它政策
14、县人民政府对园区台资企业从事的高科技种子、种苗产业或其他新品种生产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
15、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内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达到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的台资企业,经企业申报,被定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可享受县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
16、入园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审批、年检等相关手续,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实行无偿代办制并重点跟踪服务。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经海关批准,可设立保税仓库或保税工厂。
17、园区投资台商的子女入学,一律享受与本地居民子女入学相同的待遇,不额外缴纳费用。
18、凡在园区从事农业项目投资的港、澳、侨、外及内联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后可以照享受本优惠政策。
19、若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新的优惠政策,本政策将比照进行补充和完善。
五、招商项目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投资方式 | 优势条件 |
工业类项目 | 年处理5000吨 (油茶生产线) | 5000万元 | 独资 | 现有油茶3万亩 |
双低油菜产业项目 | 3亿 | 独资 | 每年种植80万亩 | |
纯天然矿泉水及李时珍凉茶开发 | 1.5亿 | 独资、合作 | 资源丰富 | |
禽产品深加工项目 | 1亿 | 独资 | 资源丰富 | |
水产品深加工项目 | 8000万元 | 独资 | 拥有70万元养殖水面 | |
大中型稻谷精加工项目 | 6000万元 | 独资 | 每亩种植150万亩、双季稻 | |
南瓜山药保健食品开发项目 | 3000万元 | 独资 | 资源丰富 | |
养殖类项目 | 5000头奶牛养殖场 | 3000万元 | 独资 | 周边有大型乳品厂 |
5000头菜牛养殖场 | 2800万元 | 独资 | 属武汉城市圈内区域 | |
50000头养猪场 | 1亿元 | 独资 | 属武汉城市圈内区域 | |
10万只鸡、鸭、鹅养殖项目 | 8000万元 | 独资 | 山水资源丰富 | |
种植类项目 | 3000亩茶园 | 2000万元 | 独资 | 土地资源丰富 |
3000亩药材园 | 2500万元 | 独资 | 土地资源丰富 李时珍医药集团就地收购 | |
3000亩油茶园 | 1000万元 | 独资 | 土地资源丰富 | |
3000亩果园 | 2000万元 | 独资 | 土地资源丰富 | |
2000亩花卉园 | 4000万元 | 独资 | 武汉城市圈内区域 | |
1000亩种园 | 2000万元 | 独资 | 市场带动力强 |
联系地址:湖北省蕲春县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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