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一些法律对家庭教育虽有所提及,但大多是较为笼统和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全面系统且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专门立法。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教育不仅关乎个人和家庭福祉,也关乎国家和民族命运。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养成好的习惯,缺位或错位的家庭教育很容易导致青少年误入歧途。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因此,家庭教育绝不仅仅是“自家私事”,更是重要的“国家大事”。为家庭教育专门立法,处理好公权干预与私权保护之间的平衡,补齐了家庭教育方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短板,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有效之举,也是家庭幸福民族昌盛的重要保障。
“宠子未有不骄,骄子未有不败。”科学的教育观和教育方法是孩子成长成才的基础。近年来,中国家长的教育意识不断增强,但仍有很多家长不太懂得什么才是正确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还处于一种“自觉”的状态,缺乏专业指导。有的家长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存在不同程度的育儿焦虑和“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现象,还有的把放任、溺爱或打骂、体罚等作为家庭教育方式。为家庭教育专门立法,有利于打造高效的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系统,从多方面提醒、引导家长养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增强家庭教育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对孩子进行生活教育、生命教育、生存教育,以素养和个性化培养为重。但在现实中,相当一部分家长将家庭教育作为延伸学校知识教育的一种形式,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督促孩子学习、给孩子报班补课上,从而忽视思想、品行、习惯等方面的培养。实践中的种种事例已经表明,长期过重的学业压力之下,孩子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为家庭教育专门立法,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边界,明确家庭教育是对青少年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这一方面有助于缓解主要由分数引起的家长焦虑,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新时代呼唤高质量的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法治化,对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十分必要。我们期待通过此次家庭教育的专门立法,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同时也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更有效地保障广大青少年上好“人生第一课”,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乔 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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