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议员罗贵星。(台湾《中时电子报》资料照)
民进党昨(26)日召开中常会,岛内媒体人黄扬明今指出,昨天会中有段让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有点尴尬的场面,而此事件的主角则是民进党苗栗县议员罗贵星,因司法黄牛判刑定案竟只停权3个月,怀疑和年底选举有关。
根据媒体1月初报导指出,罗贵星曾向廖姓老同学谎称经营的度假园区停车场遭检举违“法”倾倒废弃物,并称自己可摆平索价150万元(新台币,下同),最后将至50万元,但廖男仍有疑虑,因此罗贵星没拿到钱。法院审理时,罗否认辩称是选民服务,但仍遭依诈欺未遂罪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全案确定,不得上诉。
黄扬明指出,罗贵星除了是苗栗县议员,也有“小英之友会”系统背景,2019年8月还被民进党中央征召参选苗栗县第一选区“立委”,最后在2020“立委”选战中拿下5万6622票,创下实施单一选区选制后,民进党候选人在该区的最高得票纪录。而根据民进党“廉政条例”第2条第一项,涉犯诈欺罪嫌是廉政委员会要处理的范围;另同条例的第6条规定:“本会所调查违反廉政行为事件,如经法院判决有罪者,本会应停止调查,径予停权或除名之处分。停权最高不得超过五年。但1月18日民进党廉政委员会召集会议讨论这起已判决定案的案件时,最后仅处分“停权3个月”。
黄扬明续指,2020年5月罗贵星曾参选民进党苗栗县党部主委,当时还传出获得党内最大派系“新潮流”支持,最后仅以14票差距落败。据了解,今年罗有意卷土重来,但因这起司法黄牛案件被判刑若被廉政会停权超过半年,恐丧失参选党部主委资格,甚至影响年底连任议员,因此党内有股力量“帮他运作”,让廉政会最后仅处分停权3个月。
据转述,黄扬明提到,昨天的中常会里,中常委陈茂松对廉政会将罗贵星停权3个月的决议开炮,并拿出相关报导抨击,一个司法黄牛判刑定案的人,对党的声誉影响很大,却与党员代缴党费的处罚停权3个月差不多,且廉政会抢在地方评委会举行前就先做出停权决定,让人很难信服。而党主席蔡英文似乎不太清楚整起案件的状况,询问了一下廉政会后,建议是否让地方党部提出处分建议,再看后续如何处理。
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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