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航工会理事长刘惠宗等3人被控虚伪迁徙户籍至桃园,投票支持时任桃园市长候选人朱梅雪。更一审各判处3人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确定。
中华航空公司企业工会于2018年间举行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推派朱梅雪参选桃园市第2届市长选举。检方指控,刘惠宗、赵刚及朱良骏等3名工会会员实际居住于台北市,意图使朱梅雪当选桃园市长,于2018年7月间将户籍迁入桃园市,并于同年11月24日桃园市长选举投票日完成投票。
桃园地方法院认为,刘惠宗等3人犯刑法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以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为,刘惠宗等3人多年来均在桃园市工作,与他们切身相关的劳动权益事务也与桃园市相关,与桃园市有“人、地之连结关系”,进而认定3人在桃园市有居住事实,不符“虚伪迁徙户籍”的构成要件,改判无罪。
“最高法院”指出,刘惠宗等3人支持工会推派的特定候选人,能否认定他们是基于对地方公共事务及所有候选人的理解而投票,而体现参与式民主精神,仍有探讨余地,撤销二审无罪判决,发回高院更审。
高院更一审认定,刘惠宗等3人基于妨害投票的犯意而虚伪迁移户籍,取得选举人资格,并行使选举权,其投票行为足以影响该选举区选举权人人数及投票数等整体投票结果,判处3人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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