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越来越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回顾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治理成效日渐显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施行至今已满一年。这一年来,全国上下深化对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共同努力,积极作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治理成效日渐显现。
一、强化领导,成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机构,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性文件,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总目标。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1年6月6日印发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未成年人保护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有效加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显著增强。到2035年,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口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为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行动自觉,成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之一,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二、提出未成年人保护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并予以分解细化。这六项重点任务为:(一)强化家庭监护责任。要求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帮助,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依法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二)加强学校保护工作。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健全学校保护制度,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创新学校保护工作机制。(三)加大社会保护力度。要求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建设。(四)完善网络保护工作。要求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加强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工作。(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要求有效落实政府监护职责,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强未成年人健康综合保障,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六)落实司法保护职责。要求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加强少年法庭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法律监督,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将“家事”上升为“国事”,通过立法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家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2021年10月2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立法聚焦于家庭,夯实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养育、教育责任,并为其提供科学指引和必要帮助,在内容上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有机衔接,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完备的法治保障。
四、全面加强学校保护,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系统化规范化。2021年6月1日,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体系,明确学校保护职责、专项保护制度、学校管理要求、保护工作机制、支持监督措施。其中,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2021年12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强化源头治理。有关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严格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减轻未成年人网络风险。2021年7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这进一步缓解了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21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网络游戏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这大幅压缩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的时间。2021年9月,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严禁借未成年人名义利用网络进行商业炒作牟利。2021年9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举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2021年11月,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切实强化未成年用户识别,要求网络文化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有效规范“金钱打赏”,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未成年用户消费。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同时,有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约谈平台等方式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如国家网信办陆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等。
六、网络平台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随着网络对未成年人影响的深入,网络平台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逐步凸显。与此同时,网络平台对于应当承担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不少短视频、游戏、直播等平台积极采取措施营造网络健康生态环境。比如有的短视频平台建立青少年模式,将14岁以下实名认证用户全部纳入管理,且无法自行退出;每天只能使用40分钟,且每天晚上10点至次日6点无法使用;禁止对陌生人显示除头像和昵称以外的个人公开信息等。游戏企业也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如2021年9月,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与会员单位以及相关游戏企业共同发起《网络游戏行业防沉迷自律公约》,承诺“游戏企业(包括部分小游戏平台)必须全面接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各类单机、主机游戏要同步内设防沉迷设置和家长监护系统,在下载、购买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身份实名认证;坚决执行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的时段时长限制和充值消费额度;对含有未成年人用户的游戏产品应在游戏相关界面明确给出‘游戏适龄提示’标识;要积极探索运用人脸识别等手段强化用户识别的精准度”,并规定“游戏直播平台不得设置高额打赏、未成年人打赏功能;游戏电商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账号租赁交易服务;游戏陪练平台要集中清理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陪玩、代练等服务”等。这些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截至2021年12月,已有411家游戏企业签署防沉迷自律公约,95%游戏添加适龄提示。2022年5月,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发布的《2021年游戏产业舆情生态报告》摘要版认为,2021年各游戏企业严格遵守主管部门的要求与规定,落实防沉迷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整体舆情稳中向好。
七、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处置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过去一年,司法机关积极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深入总结各地的办案经验,提炼体现未成年人保护特点特色的办案规则和有益经验。如2022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布以“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引导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2021年3 月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审判巡回审判点。
八、新闻媒体积极履职,为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这一年来,从中央媒体到地方媒体,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时报道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氛围,为全社会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作出了突出贡献。
总体来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一年来,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正在形成,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衔接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全社会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越来越强。
(作者为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专家)
来源: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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