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目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2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4.66万家。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2021年底,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所有统筹地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每个省份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采取“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也就是说,当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按照就医地的政策执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报销等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行备案。2022年前5个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已成功办理备案73.96万人次。
此外,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栏目查询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等。(经济参考报 记者 彭韵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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