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党团11日召开记者会,指林智坚的台湾中华大学硕士论文侵权是法律问题,若台湾科技部门不向林智坚提出告诉,国民党团不排除对相关官员提出公务员图利罪告诉。(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论文门”事件延烧,前台北市长郝龙斌痛批,民进党为了选举,不顾学术伦理,若林智坚的论文最后被以政治操作弭平,“那台大可以关门了!”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锦鹏则批评,林智坚的论文是“抄袭加拷贝加剽窃”,论文都没有引述,想要偷偷蒙混过关,这是“胆大妄为的抄袭!”
国民党党团要求台当局科技部门,依“法”向林智坚提出侵权告诉,若台科技部门不提出,党团不排除对相关官员提出图利告诉。“文字一样就是抄袭,连错字都一样,这不是抄袭,什么是抄袭?”郝龙斌指出,学术研究重视原创性及独立思考,连错字都一样,表示连想都没想过,哪来的独立思考和原创性?两篇论文90%都一样,教授不把关,学校居然也给学位,这很严重,台大“国发所”毕业生论文价值亦遭人质疑,不仅对“国发所”学生造成伤害,也伤害台大师生及校友。
台湾政策研究基金会教文组召集人陈学圣昨日邀请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锦鹏,直播解剖“林智坚论文”。彭锦鹏批评,林智坚的论文是“抄袭加拷贝加剽窃”,他敢这样讲,并不担心被林智坚提告,因为他说的是事实。
林智坚稍早声称,台湾中华大学硕士论文发表时间早于竹科报告。但彭锦鹏说,林智坚以为别人都不知道有这份竹科报告,所以偷偷抄袭,竹科不可能委托给林智坚去做研究,简言之,可以去厘清林是否为竹科委托的研究团队成员,从合约及支薪账目,即可一目了然。
国民党党团总召曾铭宗表示,根据竹科与台湾中华大学的委办合约,清楚说明即使林智坚是研究助理,若使用报告内容,须取得竹科的书面同意,林智坚未经竹科书面同意,是侵权行为,不容狡辩,依照台湾地区“刑法”第131条公务员图利罪规定,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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