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等人涉“政务机要费”等案缠讼逾16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天宣判,陈水扁获免诉,妻子吴淑珍涉洗钱判刑2年。时任幕僚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获免诉。涉洗钱的扁子陈致中被判刑1年、扁媳黄睿靓被判刑10个月缓刑4年。可上诉。
曾造成全台震撼,发生于2006年的“政务机要费案”,历经近16年争讼,因蔡英文6月15日已公布修正台湾地区“会计法”除罪,原本停审的陈水扁,今7月1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已裁定撤销他的停审,恢复审判状况,扁因此受惠于修“法”除罪,获判免诉。
陈水扁因病获更二审于2016年间裁定停审。审判长上午宣判前指出,7月1日已撤销陈水扁的停审,陈水扁所涉的“政务费案”今天判决免诉。
陈水扁、吴淑珍等人所涉“会计法”第99条之1条文部分(侵占、诈领及不实核销“政务费”),因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三读通过修正并经蔡英文公布生效,而获得免诉判决。全案可上诉。(来源:香港“中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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