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沙鹿区1名66岁的妇人,25日10时许前往沙鹿区某农会提供帐号,向行员表示欲汇款新台币300万元,经女行员询问与对方关系及汇款理由时,妇人却吱吾其词,行员发觉有异随即报警到场。警方指出,经警方检视此为诈骗集团惯用投资诈骗手法,妇人才惊觉遭到诈骗,联手成功为妇人保住老本。
清水警分局清泉所员警徐俊祥及王千起,接获行员的报案后立即到场了解,警方再次询问妇人汇款理由时,妇人才吱吱吾吾向警方说,是1个月前在网络上认识的朋友,因为要投资黄金买卖,所以对方要她将钱汇要到指定帐户,并且提醒行员问起时,不能向行员透露是要投资。
经警方持续询问下,妇人才提供手机对话内容供警方检视,警方发现此为诈骗集团惯用投资诈骗手法,妇人才惊觉遭诈骗,所幸在行员即时发现并报警立即共同阻诈成功。(来源:中时新闻网)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