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马岩22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法院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该重判的坚决依法予以重判。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为19.99%,其中,集资诈骗犯罪案件的重刑率为78.78%,远高于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
会上披露数据,2017年至2021年,法院受理金融犯罪一审刑事案件分别为22883件、20142件、21219件、21577件、22456件。其中,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多、占比大,每年均在5000件以上,约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0%。
马岩说,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同时,各级法院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犯罪不断发生,犯罪手段、方式方法更加隐蔽多样。马岩对此表示,法院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工作要求,依法严惩证券、期货犯罪。
据统计,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案件共229件355人,依法审理了“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伊世顿操纵期货市场案”“远大石化操纵期货市场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
此外,洗钱犯罪特别是地下钱庄洗钱犯罪不断增加。“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洗钱罪一审刑事案件1154件1362人。”马岩说,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马岩还称,将尽快制定、修改完善洗钱、骗取贷款、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等刑事司法解释,确保刑事法律政策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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