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7日电 据中国国家卫健委官网27日消息,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等5个文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现行规定开展病例诊断报告,按照要求做好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与订正。各地要利用属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居民自行测定抗原信息收集渠道(平台),每日收集和逐级报告人群核酸检测和居民自行抗原检测数及阳性数。动态分析人群感染和发病情况。
上述方案还提出,各地对部分陆路、航空和海港口岸城市入境人员、哨点医院就诊患者、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中核酸检测阳性标本,以及重症和死亡病例标本等开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工作,将序列按时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及时捕获新变异株,分析变异对病毒特性、免疫逃逸能力等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规定,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该方案明确了检测对象,分别是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以及有检测需求的普通社区居民。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要求,疫情流行严重时,短期内可采取措施减少人群聚集,包括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市场商超、展销场所取消或推迟非必要的大型活动,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商场、银行等缩短营业时间,餐饮场所应限制同餐人数,或取消堂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个人防护指南》指出,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培训方案》要求重点培训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内容,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重点,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方案,确保相关培训对象在2023年1月5日前全部完成一轮培训,后续根据防控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完)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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