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张素)着眼于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5日发布司法解释和司法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16条,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这份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明确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等。
针对现实中出现的“隔空猥亵”,比如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这份司法解释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国司法部门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这份司法意见共40条,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程序和方式、明确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和应把握的原则、细化被害人保护救助要求等。
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艾滋病患者性侵害未成年人,使未成年人面临患病风险的情况,这份司法意见规定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办案人员要第一时间了解其有无此类疾病,发现被害人存在感染风险的,立即采取阻断治疗等防治保护措施。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何莉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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