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长陈凯凌涉贪案,台南地方法院昨天续开准备程序庭,传唤同案被告建设公司负责人陈福成,经协商可望以认罪及支付600万元(新台币,下同)公益捐款换取缓刑机会。
准备程序庭主要进行陈福成认罪协商,经检方及陈福成辩护律师协商后达成3点协商条件,包括被告同意检方起诉“法条”科处刑罚;检方同意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年,并宣告缓刑2年;被告同意向公库支付600万元公益捐款。
陈福成随后在开庭时承认检方起诉的伪造文书、诈欺取财等罪,并同意协商条件。
台南地检署去年3月接获陈凯凌涉嫌贪污情资后分案侦办,同年12月21日指挥搜索,在陈凯凌住处查扣20万元、牛皮纸袋装有10万元及一家工程公司名片等物,检察官讯问后于12月22日凌晨当庭逮捕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南检调查,陈凯凌任内涉嫌向厂商诈取180万元,及酒店钟点费、性交易费及旅馆住宿费等共14万2200元,且又因购屋隐匿296万余元,其中财产来源不明226万余元。
南检今年4月20日侦结起诉3人,被告除陈凯凌外,还有建设公司负责人陈福成、不动产代销公司负责人翁东明等2人。台南地院6月27日首开准备程序庭,陈凯凌认罪及愿缴回犯罪所得,以争取交保。但台南地院仍在4日裁定,陈凯凌自7月20日起延押2个月。(来源:台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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