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枢施暴绿营民代高嘉瑜案,去年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将林判刑2年10月,其中伤害罪判囚8月。(图/台湾“中时新闻网”)
45岁的林秉枢案发后至今,很少出现在公开场所,日前他在律师陪同下到台“高院”二审出庭应讯,仍不改他“能言善辩”的特色,在法庭上与检察官及法官激辩;法官问他为何法院联络出庭他不接手机时,他说打第2次就有接了,还酸法院的电话让他以为是“诈骗电话”。
林秉枢还说,他父亲1个月前在台北摔断腿,他在台北台中来回奔波照顾,法官问及他与父亲的状况,林男说自己跟父亲的关系已恢复良好,他还向法官提供与父亲的LINE对话,证明父子关系良好、和乐。
林向法官说,他知道自己的案件是社会瞩目案件,且他给外界的观感也是负面的,他自己也相当后悔,但他目前身体状况有难处,请求法官给他机会,让他变更限制住所为新北市。
一审认定,林在2021年9月与高嘉瑜视讯时,曾窃录截图9张裸照,11月他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节目时“斗内”留言恐吓,还在馥都饭店对高施暴,登录高的社交帐号贴出“小马送我的劳力士手表,真的很开心”等图文,假冒高传讯,甚至要求高写下自白书。
数日后林秉枢在母亲灵堂逼迫高女下跪、拉扯头发,甚至担心恶行被媒体揭发,持私密影像、录音文件等物恐吓高,他还要求女助理P图伪造存款交易明细。
一审依窃录、伤害、诽谤、伪造文书、恐吓、无故变更他人计算机相关设备电磁纪录、强制等7大罪状,一罪一罚下共判刑13罪,除伤害判刑8月,其余12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合并执行2年2月,都可易科罚金。(台湾“中时新闻网”)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