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综合报道】民进党高雄市议员陈致中因洗钱案遭判刑1年定谳,并于5月11日入监服刑。未料,陈致中遭甫出狱的狱友爆料特权多,不仅在监狱大爆满的情况下能一人一房,且入监不到1周就能看手持式电视,恐还能提早申请转外役监。
“来度假的公子哥”
综合台媒TVBS、《镜周刊》报导,有名与陈致中同监狱服刑、刚出狱的狱友爆料,即便监狱大爆满,陈致中依然住在1人1间的舍房,且一般新收的受刑人无法放风,但陈致中却能在每天早上9点、下午3点到操场运动20分钟,还能将清洗过的衣物拿到操场日晒,反观其他受刑者仅能将衣物挂在不通风的舍房。
此外,陈致中也因入监不到1周就能看手持式电视引发质疑。该狱友痛批陈致中是进来度假的公子哥。
按照监狱规定,陈致中服刑满2个月后,能申请外役监服刑。该狱友爆料,一般受刑人仅能于3、6、9、12月申请转外役监,陈5月11日入监,7月满2个月,因此9月才能申请,但有消息指陈7月就会申请、8月就会获准,若属实恐将成另种特权。
除了特权争议,C先生透露,和陈致中接触过的狱友,私下都批评陈的态度嚣张,因为他是名人,此外,陈致中也被爆常常把“我当议员”“我爸是陈水扁”等挂在嘴边,感觉十分高傲。
“都依照规定安排”
高雄第二监狱副典狱长蔡鸿源表示,陈致中身分特殊,若同房有狱友与他政治立场不同,可能发生冲突,所以才会在新收期间,让陈致中1人1室,但他6月底下工厂后,已与另2名狱友同房;放风时间则都依照规定,只是陈致中的时间和其他人错开,才会造成误解;狱方强调受刑人通常入监后即可购买手持式电视,陈时中没有享有特权。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12日在社交平台发文为儿子抱屈。陈水扁表示陈致中从小到大,非常低调,所谓高傲、嚣张绝非他的本性,什么常常把“我当议员”“我爸是陈水扁”挂在嘴边,更是子虚乌有,又不是三岁小孩!
爆料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表示,“出狱后还有一亿多可以花,超爽的”、“没有外役就输了”、“政治路没了就不演了”、“没有大电视 算是委屈他了”。
还有许多网友在相关报导与社交平台留言痛批,“司法怎么会沦落到此地步”、“全家都是贼”、“这种司法,会造成更多的人犯罪”、“长到这么大了,还是个爸宝吗”、“坐牢也不反省,应该再多关几年”。
“民进党人享特权不是个案”
民进党人享有特权,并非是个案!民进党民意代表陈明文及其子陈冠廷被媒体爆出用三千万土地跟农会贷款一亿多元(新台币,下同),涉嫌超贷,更惊爆其作为恐有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之虞。
国民党副发言人吕謦炜质疑,民进党从十年前苏嘉全豪华农舍案、近年台盐前董事长陈启昱的违法豪宅案、再到最近农业大市台南沦为88枪光电黑金产业链,民进党人难道只在乎自己过舒服日子,只想着耍官威、耍特权,宁可当农业吸血鬼,也不在乎农民死活?民进党主席赖清德在外役监修“法”议题上睡了七年,到现在才醒过来,难道面对自己人耍特权也要继续当没看见?
台湾媒体人黄扬明12日在社交网络指出,岛内凡是政治人物入狱,有特权真的都不意外。黄扬明提到,某前县长入狱服刑,不但独居,且负责到图书馆担任杂役,但图书馆共有2名杂役,另1人就是前县长的“部属”,负责服侍他、吃完饭帮他洗碗等杂事,每次巡视碰到前县长时,都会很温馨地称其“县长”,而非依规定叫受刑人的编号。
黄扬明还提到某副议长因有背痛宿疾,要求舍房必须派一名小弟与他同房,除了服侍洗碗等杂务外,每天还要帮他按摩。有天,同房小弟白天出狱,舍房主管没有当天就调派新的小弟,下午副议长就扬言绝食抗议,闹到高层长官亲自出面沟通,舍房主管在傍晚紧急调派另一名受刑人去陪副议长,才化解这场风波。
黄扬明就上述例子直言,陈致中在狱中有特权一点都不意外,更何况,陈水扁的保外就医核准本就是政治考量下的特权,“毕竟有其父必有其子”。(资料来源:台海网、台湾“中时新闻网”、台湾TVBS、台湾《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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