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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市13岁少女配合警方当诱饵 却被嫌犯性侵得逞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3-07-25 10:35:44

丢脸丢出国际!台湾桃园市一名13岁少女,在2020年遭一名张姓男子诱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少女本以为向警方报案,可以帮自己伸张正义,但她配合中坜警方当诱饵,竟在警方监控下,遭张男性侵得逞,消息曝光引发舆论一面倒批评。而这件荒唐的警界丑闻,也登上了英国媒体《BBC》,报导中除了详述案情发展经过,也检讨了台湾目前尚无法律规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进行卧底调查的现况。

回顾整起案情的发展,这名受害的桃园13岁少女,当初是在2020年,通过交友软件认识张男,遭他诱骗拍自拍裸照,对方并以公开裸照当理由,威胁少女进行性交易。受害少女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坜分局报案,并同意配合警方办案当诱饵,于同年11月某日深夜,与张男见面,警察则在附近埋伏。

没想到,少女后来遭张男恐吓上车,还被载到300米外路边强迫口交得逞,但乖乖配合警方当诱饵的少女,居然在警方的眼皮下遭性侵,警方全程都未出面抓人,警方后来是到了张男放少女下车,才出面逮人。由于警方未善尽保护少女责任,消息曝光后,引发各界哗然。

而中坜警方办案如此荒腔走板,导致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得逞的消息一出,也引来英国媒体《BBC》的报导。《BBC》在新闻报导中指出,两名负责办案的中坜警察,对少女未善尽保护责任,同时检讨了台湾“现行法律”现况,提及台湾目前尚无详细规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进行卧底调查,认为是后续警界与法界的检讨方向。

针对这起案件,桃园市警局指出,根据督察室项目调查,认定中坜分局侦查人员未能注意少女人身安全,损及被害人重大权益,市警局除了深表歉意,也针对违“法”部分,分别依台湾地区“刑法”第277条伤害罪,及第130条废弛职务罪嫌,将时任小队长吴建明、侦查佐陈昭庆,函送桃园地检署侦办。

市警局表示,时任中坜警分局长陈锦坤,督导不周记过乙次,侦查队长林国基督导不周,也记过乙次,小队长吴建明记过二次,侦查佐陈昭庆记过乙次;另外,吴、陈2员改调行政警察工作。(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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