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进党民意代表陈明文遭爆以儿子陈冠廷名义贷款1亿元(新台币,下同)盖养猪场,引发轩然大波,台湾司法改革党党主席张静律师、资深媒体人黄越宏赴台湾“最高检察署”向台当局“检察总长”邢泰钊告发陈明文、陈冠廷、台当局农业部门相关承办人、竹崎乡农会总干事涉嫌图利、背信等罪。台湾“高检署”25日表示,已接获“最高检”函文,发交嘉义地检署依“法”侦处。据了解,嘉检将分“他字案”查明,陈明文父子将列“他字案”被告。
张、黄告发指出,陈明文2011年以3000万元购买嘉义县竹崎乡山子门段61-3、61-6及61-7地号3笔土地,土地原是旧式养猪场,陈明文买下后登记在儿子陈冠廷名下。不久土地先后于2011年11月25日、2022年4月22日及2023年4月21日向竹崎乡农会设定抵押贷款新台币2500万、9200万及1900万元,合计设定抵押贷款1.3亿元。
张、黄质疑陈氏父子竟能将价值3000万元土地,贷款1亿多元,竹崎乡农会疑涉特权超贷,陈氏父子更违反台湾地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非法申请台农业部门“百亿基金辅导”获得辅助金,涉有官员图利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等犯行。
台湾“最高检”检视告发内容,认为嘉义地检署、台北地检署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基于统一侦查事权,避免争议,认为宜由台湾“高检署”协调侦查作为,因此将告发状转交“高检署”,请“高检署”审酌后发交相关地检署侦处。台湾“高检署”接获最高检函文后,已将本案发交嘉义地检署侦处。
对此,陈明文日前澄清儿子陈冠廷所经营新式养猪畜牧场,贷款均依“法”令办理,所获得补助,并指黄越宏曾捏造不实内容诽谤他,他会提告到底。(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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