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警方去年侦破首宗“台版柬埔寨案”。(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
台湾去年11月间惊爆“台版柬埔寨”一案,轰动全台,全案共计61名受害者遭囚,其中3人惨被凌虐致死。士林地院22日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将首2名主嫌傅榆蔺、陈桦韦,各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另27名共犯则各判最重29年6月徒刑、最轻1年2月徒刑;判决书中同时记载2名死者生前惨况。
判决指出,第1名被害者黄男于桃园据点遭受拘禁11日之久,当时房间仅3.4坪却拘禁多达32人;由于空间狭小,黄男仅可坐立休息。拘禁期间,吕政仪、张家豪、郑文诚3名被告以徒手、电击、持铝棒或甩棍,对黄男进行殴打,甚至逼迫他自录当众唱歌的影片,再传送至诈团群组,沦为娱乐众人的笑柄。黄男不堪受辱、为求解脱,后从浴室窗户一跃而下,结束生命。
第2名黄姓女被害人,同拘禁于该3.4坪房间内长达1个月,期间惨遭诈团成员以电击方式进行凌虐。事后,黄女为不明原因逐渐显现大小便失禁、腹部肿大,且持续吐血的异常情况,但诈员却错用CPR方式进行抢救,导致黄女大量出血,不治身亡。
第3名林姓被害男子遭拘禁多达15日,一次在浴室跌倒酿小腿受伤,由于伤口未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为此两侧小腿坏死、行动不便,甚至后期出现大小便失禁情形。对此,诈团成员见状但未将林男紧急送医,反倒于3小时内连续强行喂予他3颗FM2,最终酿其心肌梗塞、休克死亡。
士林地院指出,该3名被害人死亡,尸体经由诈骗首脑“蓝道”杜承哲、陈桦韦等人指示,将黄男弃尸于南投县水里乡山坡,另黄女、林男则被弃尸于桃园处关山乡。(来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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