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穗怡
大陆再度推出便利台胞在大陆生活、工作的新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昨天公布了首批15条措施,进一步开拓了台商台企在福建的发展空间,优化台胞出入境办证,为台青就业创业提供更多优惠。
今年9月中旬大陆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后,这个月上旬大陆出入境管理局出台关于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10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涵盖了闽台人员交流往来的多个方面,为台湾民众赴闽、在闽定居落户、在闽工作生活,以及闽台船舶通行均提供了极大便利,呼应了台胞台商所需所盼,进一步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如今福建省公布的“15条”是大陆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措施,进一步给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当中有不少是在福建先试先行,而且充满人情味。例如,65岁及以上台胞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大陆,长者可免费乘搭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如今符合资格的台胞也能享受这种同等优惠,再次体现“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对于在福建就业创业的台青,福建省各地将提供一定期限的过渡免费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而且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将电切削工、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16个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纳入直接采认范围,采认项目从现有34个扩大到50个。这些措施降低了台青在福建生活的成本,扩大了台青的就业范围,将使台青更好地融入在大陆的生活和工作。
在深化闽台经贸合作方面,这次福建出台的措施含金量颇高。对于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将实施“一清单、三优先”的管理,即“审批优先、要素优先、资金优先”,加大闽台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保障力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对于在福建创业的台湾农民,由厦门银行开展“台农贷”线上办理,最快15分钟可审批通过,解决了台农在福建创业的资金问题。此外,金门、马祖地区的企业以及在福建登记注册的台资企业可申报“福建老字号”,由此可扩大知名度,拓宽销售渠道。
这次福建推出的是首批落实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措施,后续还会推出各种便利优惠。由此可见,大陆将持续全力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不论台岛政局如何变化,不论两岸局势如何紧张,大陆都牢牢掌握两岸关系发展主导权和主动权。(香港”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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