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62岁连姓男子、36岁黄姓男子在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5日间,数十次度到桃园机场、松山机场操作无人机,桃园机场还在6月29日为此暂停飞机起降。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公共危险等罪起诉。(台湾“中时新闻网”翻摄照片)
华夏经纬网3月15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62岁连姓男子、36岁黄姓男子在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5日间,数十次度到台湾桃园机场、松山机场操作无人机,桃园机场还在6月29日为此暂停飞机起降。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公共危险等罪起诉。
桃园地检署调查,连、黄明知道知道机场四周禁止无人机活动,竟未向台湾地区交通部门民用航空单位申请,在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25日间,由连男自行或指挥黄男驾车到机场操作无人机,并危害飞航安全。
其中有次为警方在2023年7月25日上午,接获无人机防制系统通报有无人机在禁航区飞行,并在芦竹区兴化路附近拦停到2人。并有民众在芦竹区三民路2段捡到该无人机并交给警察。警方为此在11月到连男位于台中住处搜索,并查扣2台无人机、平板、笔电等。
据了解,2人称觉得附近风景不错,才前往飞无人机,起初也否认犯行。检方认为,连男经营买卖无人机,也曾查询空域,知道机场附近有管制规定。机场也在2023年6月29日因无人机进入红区,导致飞机暂停起降。机场人员证称,该行为可能导致重大意外发生。该无人机也在2023年于松山机场周遭飞行11次,桃园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公共危险等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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