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26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高雄一名36岁海军黄姓男士官,于3月24日驾驶汽车,载着70岁母亲坠入弥陀南寮渔港,导致母亲溺毙。桥头地检署25日晚间举行声押庭,台检方基于保全证据且考虑黄男曾经轻生,以岛内现行“刑法”272条杀害直系血亲和老弱妇孺,声押黄男。法官审理后,裁定羁押禁见。
黄男疑似不堪照顾母亲的重责,24日带着母亲轻生。此事涉及杀害直系血亲,对于是否有受人嘱托或帮忙轻生一事涉及刑度,检方相当慎重,且考虑证据保存,因此声押黄姓士官获准。
依据岛内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受嘱托或得其承诺而杀人者,可处1至7年徒刑,帮助自杀则处5年以下徒刑。
对于黄母是否有失智的情形,检警调查,黄母有健忘的情形,但因为没有就医纪录,此点还须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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