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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剀剀遭凌虐致死案”保姆被起诉 新台币180万补偿金无人领

华夏经纬网 > 台湾 > 社会万象      2024-06-04 11:51:51

台北“剀剀案” 保姆姐妹花遭裁定收押禁见三个月

1岁10月大男童剀剀遭刘姓保姆姐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检署已侦结起诉保姆姐妹2人。图为北检提讯在押刘女,讯后还押看守所。(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华夏经纬网6月4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1岁10月大男童剀剀遭刘姓保姆姐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检署已侦结起诉保姆姐妹2人,剀剀家属依“法”可以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18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由于申领补偿金第一顺位的剀剀生母目前因案遭通缉、另其生父不详,剀剀其余家属无人可申领这笔钱。而且补偿金请求权为5至10年,若剀剀生母届时不出面,就不得申领。

北检调查,剀剀生母因案遭收押,但因身怀六甲获释,产下剀剀后未到案遭通缉,生母将剀剀交给外婆照料,但外婆无力扶养,去年8月与儿童福利联盟签署托育委托书,儿福联盟以每天1000元雇请签约的刘姓保姆,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住处全天候照顾剀剀。

刘女与同为保姆的妹妹,动辄捆绑剀剀,将其身体对折,塞入水桶或杂物堆,命他长期于阳台、屋内角落裸体罚站至睡着方式凌虐,剀剀若不从,即以脚踹殴打,辱骂,致剀剀畏惧颤抖,且因长期捆绑造成四肢变形。刘女还用爬满蟑螂之纸杯盛装厨余、烧焦物喂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约半个纸杯的冷冻泥状绞碎物给他吃,致剀剀长期营养不良、缺血并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送医不治。

北检4月间依台湾地区“刑法”妨害幼童自然发育等罪起诉姐妹2人,依“法”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剀剀家属则请求检察官求处“最严厉之刑”(意指死刑),本案刻由北院民间法官专庭审理中。

由于剀剀是遭虐死,依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剀剀家属可以申领180万元的遗属补偿金,但依据“该法”规定,申请遗属补偿金的顺序第一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其次是祖父母,但目前剀剀生母是通缉犯,行踪不明,生父则不详,剀剀父母并未死亡,虽然剀剀外婆健在,但外婆并不具申领补偿金的资格。不过,犯保协会台北分会有为剀剀家属提供免费律师代理诉讼、法律咨询等。

“犯保新法”亦规定,犯罪被害补偿金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犯罪被害时起,因5年间不行使而消灭,另自犯罪被害发生时起,逾10年者亦不能申领,由于剀剀生母目前遭通缉,行踪不明,因此若剀剀生母于5年内、至迟10年内未向台北地检署申请,就不能申领遗属补偿金。


责任编辑:邱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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