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中)涉诈领民意代表助理费案,一审判7年4月徒刑。(台湾“中时新闻网”资料照/王惠慧摄)
华夏经纬网7月29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新竹市长高虹安民意代表任内涉诈领助理费案,一审判7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可上诉。台媒“中天新闻”针对“新竹市当地民众对市长高虹安因为涉贪案,被判刑7年4个月的想法”进行街访,有民众忍不住表示,“还蛮惊讶的”、“被判7年,好像有点久”。
“中天新闻”26日派出记者“新竹市,听听当地民众对市长高虹安因为涉贪案,被判刑7年4个月的想法”进行街访。一位男生表示,“还蛮惊讶的”。还有一位男生质疑表示,“我觉得被判7年,好像有点久。有好几亿的,然后都还没处理完。这个新闻闹得有点太大了,可能在掩盖什么东西吧”。
还有年轻人坦言,“对高虹安还蛮失望的,因为她之前形象还不错,学历蛮高的,但是遇到这贪污案,就蛮失望的”、“觉得蛮合理的,就是做错事就要负责任”。
一位先生则表示,“蛮错愕的、蛮惊讶的,助理费好像行之有年,又不是她而已,应该很多人都这样吧。目前的法律好像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就判不同的罪,生不逢时吧”。一位先生却认为,“失望,对她一开始形象是真的蛮好的,因为这件事情,觉得对她没有什么太大的信心”。
还有一位先生质疑表示,“政治操作啊,贪污那么多人都没事,这个就要停职,很夸张。民进党‘执政’就是这样子,他的民主他作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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