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士官学校某大队为学员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环境——
一次小错不该“一票否决”
■刘争俊 解放军报记者 向黎鸣 特约记者 倪帅
“这名同志刚来培训时就犯过错,还给队里工作造成影响,没想到也能上榜……”一个秋日下午,海军士官学校某学员队骨干选拔公告栏前,几名学员边看边议论。
大家提到的犯过错的同志,是学员小廖。他刚来学校的时候,不熟悉周边环境,没有提前规划好路线,结果因堵车迟到,被上级点名通报。
“年轻同志犯错并不可怕,能及时改正就好,不能因为一个错误就‘贴标签’‘拉黑名单’。”某学员队队长常少辉告诉记者,问题出现后,他们及时靠上去做好小廖的思想工作,帮他尽快走出阴影,重振精气神。
后来,小廖没有辜负队领导和身边战友的帮带鼓励,迅速调整心态,积极参加学员队各项工作,表现一直比较突出。前段时间,学员队组织骨干选拔,此前担任过骨干的小廖也想进一步锻炼自己,于是鼓起勇气报名参加遴选。
经过大家推选和组织研究确定,决定选拔小廖担任骨干。可在此过程中,仍有个别同志发出质疑。
为何有人会有“出了问题就与进步无缘”的观念?这引起了大队领导的关注。一次交班会上,大家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有人感到这些质疑有一定道理,让曾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同志担任骨干,可能会树立不良导向,为学员管理带来一定影响。但大多数人认为,对人才的培养使用要全面客观、综合评价,不能因一次犯错就全盘否定,要坚持容错纠错理念,同样给予他们成长进步的机会。
经过深入讨论,大家统一了思想。出了问题犯了错,依法依规处理只是手段和过程,最终目的是让被处理的人警醒改正,进而奋起直追。如果因犯过一次小错就剥夺个人成长进步的机会,未免会矫枉过正,严重挫伤积极性,甚至起到反作用。
会后,大队在学员中展开调研,发现类似情况在个别学员队时有发生。有的队干部揪住学员的过失不放,搞“一票否决”;有的戴有色眼镜搞区别对待;还有的制订“受到通报周末不准外出”“犯了错误不得使用手机”等土政策、土规定……这不仅给学员成长进步带来影响,还阻碍了单位的建设发展。
为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态度观念,大队党委针对性制订了整改方案。
一方面,制订容错免错的“12种情形”,防止部分年轻同志因为无心过失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从调整优化学员队干部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等方面入手,引导大家树立“人人都能成才、人人都是人才”的正确育才观念,用信任、欣赏、发展的眼光看待每名学员,从机制上杜绝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另一方面,探索实施全过程考核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学员在校期间表现,不简单搞“一票否决”。
这些举措很快收到良好成效。学员小李麻痹大意,在一次内务卫生检查时被通报批评,后来一度有些消极低落。容错新举措推行后,小李受到感召激励,充分发挥自己艺术特长,积极参加大队举办的文艺汇演,如今成长为队里的文体骨干;学员小张一次担任哨兵执勤时,因身体原因误岗受到批评,后来,在队干部帮带关怀下,他重振信心,主动请缨担起宣传工作的重任……
如今,小廖成为骨干后,铆足了劲,带着大家主动加压,奋勇争先。前不久一次专业考核,他带领区队战友取得全优成绩,赢得领导和战友们的认可。
“大家干工作顾虑少了、信心足了,担忧少了、热情高了,单位活力动力明显增强。”看着受过批评的学员卸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学习训练,大队领导欣喜表示,今后会进一步坚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更多学员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微议录
军校要有“示范育人”意识
■徐正轩
现实中,基层官兵因无心过失被“贴标签”“戴帽子”的现象,在个别单位仍然存在。有的官兵因此遭到战友的冷落疏远,有的官兵得不到带兵人的真情帮带,还有的官兵因此失去一些成长进步的机会。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广大青年官兵来说,成长进步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纠错改正的过程。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难免遇到“磕碗碰盘”。倘若因一些小错误就被轻易“一票否决”,不仅会让这些官兵失去奋进的动力活力,还会因此引发不良的辐射效应,让身边越来越多的战友陷入“怕出错、怕扛事、怕担责”的观念误区。如此一来,势必影响部队发展和战斗力建设。
军校学员是未来的带兵人,军校所做的一切对他们都有示范效应。今天军校如何对待他们,他们将来就会如何对待战士。从“示范育人”的长远意义上说,这个问题更不容小觑。军校对学员的管理,本身就是一个“沉浸式”的带兵大课堂。学员出了问题作出处理后,队干部和各级管理者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正确引导教育,指明改正方向,给予纠错机会,主动帮他们卸下心理包袱、重振旗鼓,尽快从挫折中站起来,以更端正的姿态投入训练工作,营造和谐融洽、力争上游的干事创业氛围。这样,学员们离开母校回到部队后,就会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鲜活“案例”运用到带兵实践中,产生更好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军校的育人效益也会无形中得到放大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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