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司法机构代理负责人兼“宪法法庭”审判长大法官谢铭洋(左)。(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华夏经纬网2月10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领导人赖清德今将召开台湾地区“宪政”史上首次“五院协商”,看起来是重要的历史事件,但处理的却是单纯无比的“朝野”纷争,还硬是要把“五院”负责人全拖下水,照理说该完全超然独立的台湾司法机构,竟然也应允参加,恐怕有失独立性,毕竟司法不该沦为主政者的工具,更何况台湾司法机构负责人还兼负“释宪”任务。
台当局领导人依岛内宪政规定启动“院际调解权”,是台当局领导人的职权,“朝野”理应尊重,然而,究其此次协调的内涵,不过就是单纯的“朝野”政治纷争罢了,争议主角其实就是台湾地区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而考试机构和监察机构摆明是陪衬的,台湾司法机构的出席更加令人觉得扭捏尴尬。
去年台湾政坛冲突不断,主因就是“朝小野大”之后,“朝野”互相不服气,攻防不断所致,赖清德要解决的,应该是通过政党协商化解政党冲突,而非“宪政”机关之争。行政与立法的冲突,都有解决的机制,且台湾地区立法机构负责人韩国瑜就算代表立法机构出席,也不能代表立法机构允诺任何事,因为台湾立法机构是合议制,这场“院际协商”将只是徒具形式。
从动机和时机点来看,若“五院会商”仅是要解决总预算争议,实在是杀鸡用牛刀,把各机构负责人聚集起来做秘书长协商的工作,未免大材小用,但若是来谈台湾发展,那跟喝咖啡聊天又有何不同?
尤其台湾司法机构角色奇怪,当前政治纷争许多都与宪法法庭争议判决有关,且台当局利用“释宪”手法与大法官连手封杀最高民意机关三读通过的“法案”,加大“朝野”对立,身兼大法官的代理负责人谢铭洋又是基于什么立场来出席这场“院际协商”?
台湾地区“宪法诉讼法”开宗明义写着,“宪法法庭”任务包含审理机关争议案件,换言之,要解决机关之间争议,“大法官释宪”权力甚至比台当局领导人还有强制力,台湾司法机构不该球员兼裁判,介入极有政治意味的院际调解。
赖清德历史性地启动“五院”协商,目的与成果会是如何?不得而知,但从法理上,台湾地区当局领导人在“院际”调解中持中立角色来看,这场协商所能达成的成果恐怕有限,解铃还须系铃人,民进党只有认清“朝小野大”的现实,若持续对抗下去,社会将永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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