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案”主犯曾耀锋(曾国炜)等人因涉诈骗吸金近90亿,一审被重判16年6月有期徒刑,“高院”17日二审宣判改判16年,被害者在“高院”门口抗议。(台湾《中国时报》)
华夏经纬网4月18日讯: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喧腾一时的“im.B非法吸金案”,主犯曾耀锋与女友张淑芬用假债权吸金逾83亿余元(新台币,下同),一审将曾、张各判刑16年6月、12年2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考虑2人与部分被害人和解,且重新计算犯罪金额,比一审少713万余元,17日改判曾男有期徒刑16年、张女11年6月,没收2人犯罪所得71亿多元。可上诉。
im.B自救会成员聆判后表示,遭诈骗的受害人生活陷入困境,到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对二审判决结果相当不满。
判决指出,曾耀锋对外以曾国纬自称,与女友张淑芬是台湾金隆公司实际负责人,2人从2016年6月起至2023年5月2日架设im.B平台网站,并声称提供债权媒合服务。im.B平台业务员负责招揽民众投资该平台上架推广的“不动产债权”、“票贴债权”等资金借贷方案,业务先出借款项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设定二胎或三胎抵押权做为债权的担保,并通过im.B平台将不动产债权及票贴债权上架,提供给民众上网认购债权。
业务人员还向投资人推销债权认购方案,并约定保证支付年利率6至13%不等利息,用这个方式向投资人吸收投资款,从2016年至2023年共吸金83亿多元。后来台湾金隆公司募得的资金已无法按期发放利息,曾、张为免财产遭扣押,委请代书将房地所有权虚伪过户。
一审认定曾、张共吸金83亿4439万326元,依非法经营收受存款业务等罪各判刑16年6月、12年2月,“高院”认为,本案吸金应该是83亿3725万8470元,一审多算了713万1856元,事实认定有误,且曾及张在“高院”与部分被害人和解,昨将曾改判刑16年、张改判11年6月,各别犯罪所得35亿余元没收。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