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列车翻覆,宜兰地方法院18日宣判,仅司机尤振仲判处4年6月徒刑,时任台铁机务处副处长柳灿煌、综合调度所所长吴荣钦均判无罪,法院解释,柳、吴与列车出轨翻覆、乘客死伤结果,与两人的行为显无相当因果关系,如就本案来负过失责任实属过苛,所以判决无罪。
宜兰地方法院庭长兼发言人黄永胜表示,柳姓被告虽然有主持倾斜式电联车136辆采购案,但是柳已经依照规定召集相关技术人员审查会议,也经过认证公司等认证。
ATP远程监视系统没有联机,是意外发生的原因之一,之所以没有检查到此项目,法院解释,是日商住友公司与日车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就没有这项目,柳灿煌当时担任副处长职位,但是检查的项目高达好几千项,柳也是经过专业人事审查后主持会议,合议庭认为,这部分苛责柳灿煌负过失责任,是不应该的。
吴荣钦部分,他仅在列车试运转阶段负责调度车辆,并没有参与整备测试,法院表示,他参与的程序并没有办法让吴荣钦察觉ATP远程系统没有作动的疏失。
“普悠玛列车翻覆案”,是审判长郑贻馨、陪席法官游欣怡、受命法官杨心希经过3次准备程序、11次审理庭,传讯29位证人到庭诘问,历经2年多审理。宜兰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梁光宗表示,因本署检察官尚未收受判决书,尚无法详阅法院今日判决的具体理由,故将待收受判决后,研议判决是否妥适,及是否提起上诉。
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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