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台军海军“永顺舰”。(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对日渐增加的性骚扰案,台军祭出重惩,违反性骚扰程度达重度者,原先规定是记大过两次,并检讨不适服汰除,由于旷时,现修订为大过两次、直接撤职;此外,台军方“参谋总长”陈宝余要求,凡涉法者移送法办外,性骚扰属上级对下级同步检讨“凌虐”罪责;下级对上级则同时检讨“暴行犯上”罪责。
台当局防务部门指出,为贯彻台军严考核、严淘汰、留优汰劣政策,减少性骚扰案件肇生,台防务部门于今年8月邀集陆、海、空军司令部门、后备、“宪兵”、资通电军指挥部门及资规司、总督察长室、法律司等相关单位召开修订“台军人员性骚扰处理及性侵害预防实施规定”研讨会,将撤职、刑责及停止事件调查时机纳入修订要项,并提高惩罚基准。
事实上,根据台防务部门今年送到台湾立法机构的“台军性骚扰防治认知、样态统计分析与策进”书面报告显示,军内性骚扰年年增加,发生地点以办公场所最常见,趁机亲吻、拥抱或触摸的样态最多。
台防务部门统计,2016到2020年这5年来申诉案总计245件,其中成立157件、不成立58件、撤案26件、审议中4件。以申诉案件来看,2016年为38件、2017年45件、2018年45件、2019年52件、2020年65件,申诉案一年比一年多。报告并揭露,空军795旅有一件肇案人仅1人,但被害人多达6人。
被害人性别以“男对女”160件最多、“男对男”11件、“女对女”1件。而双方关系与位阶,被害人以“士官阶”75件最多、“士兵阶”51件次之,也有12件是尉级军官、3件为校级。此外,被害人阶级职务关系,“上级对下级”103件,“下级对上级”也有4件。
在行为样态方面,肢体132件、言语26件、简讯10件、4件是偷拍。事件发生的地点以办公室142最多件,其次依序为马路上25件、网络手机简讯17件、饭店旅馆10件。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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