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景华(左)、李国辉(中)、陈福祥(右)3杀人魔造成17条冤魂,台“最高法院”去年12月间竟都拒判死刑。(图/报系资料照)
台湾岛内反对废除死刑的民意居高不下,历次民调都有近8成的支持度,不过司法机关实际执行结果,却与民意有高度落差,以司法院所属最高法院为例,超过1年半的时间未做出任何死刑定谳判决,光去年12月间,竟有李国辉、汤景华、陈福祥等3人共犯下杀害17条人命案件,皆遭“最高法院”以撤销发回或驳回非常上诉等方式,拒绝判处死刑,创下司法史纪录。不少法官和检察官私下表示,这象征“最高法院”已迈向实质废除死刑。
汤景华案的被害人家属律师谢智洁表示,穷凶极恶之徒判死对被害人家属是一种解脱,如果不判死,只要被告有出来的一天,就无法解除被害人家属心中的恐惧。以汤景华案幸存的翁姓家属为例,当他得知汤男判处无期徒刑后,仅问了一句“无期徒刑是否会放出来?”一听到谢智洁回答“是”,他就不再说话,并拒绝针对此案发表任何意见,冷静得让人心疼,他的冷静和沉默也代表绝大多数被害家属的心声。
“最高法院”去年12月间拒绝判死的3件杀人案中,被害人数最多的是犯下烧死9人的缅甸华侨李国辉。53岁李国辉来台逾20余年,2016年3月李与女友分手,认为是同乡友人从中作梗而起争执,曾两度纵火,分别被判刑4月和1年,却又在2017年11月再犯,这次的代价是9条人命!当时他自认遭友人在社交平台以“蓝牙播放声音”嘲讽他,竟于同年月22日凌晨在新北市中和区租屋处引燃汽油纵火,导致好心收留他的胡男,以及8名素不相识的房客逃生无路而葬身火窟。
法院审理期间,台大医院鉴定确认李国辉纵火时有辨识能力,李国辉也坦承“知道纵火不对”、“怎么判我都接受”,但辩称是为了阻止怪声音才纵火。法院3度认定李男罪无可逭、判处死刑,不料上诉后,去年12月23日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理由是下级审法院没有详查李男精神状况,已牴触两公约,要求下级审重查。
被害人数次多的是纵火烧死6人的汤景华。现年54岁的汤景华,2014年4月7日晚间到新北市三重区的餐厅吃饭,与江姓老板和翁姓男子发生冲突,事后汤景华控告江姓老板和翁男伤害,但2人获法院判决无罪,引发汤男不满,利用侦审期间阅卷记下翁男地址,2016年3月23日凌晨2点多到翁男家纵火,烧死翁男的6名亲人,翁男当时正在军中服役,幸运逃离鬼门关,可是无辜的家人已遭翁男灭族式杀害。
法院历审将汤景华4度判死,“最高法院”却引用两公约、改判无期徒刑定谳,引发社会哗然,最高检察署认为本案法律争议颇多,声请非常上诉力求翻案,不料去年12月16日遭“最高法院”驳回,就是不判死!
第3案是41岁的陈福祥开枪射死2人,陈福祥对外宣称有10公斤的毒品K他命想卖,2015年1月13日上午11时许,在台北市峨眉停车场和药头指派交易的蔡宗育、蔡铠阳碰面,陈福祥先叫蔡铠阳去买饮料,将他支开,趁空档近距离连开6枪射杀蔡宗育,再开3枪爆头杀害正好买东西回来的蔡铠阳,然后找药头谎称完成交易,取走440万元(新台币)货款,逃亡14天被捕。
法院历审痛批陈福祥以行刑式枪决连杀2人,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一再撤销发回更审,气得蔡铠阳的母亲开庭时痛骂:“不要以为今天的法律是废死”、并怒指陈福祥“你怎么不去死啊!”不过“最高法院”去年12月1日以本案还有很多疑点为由,再度撤销死刑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不少法界人士认为,纵火烧死15人的李国辉和汤景华都免死了,陈福祥枪下2条冤魂,“最高法院”可能还看不在眼里吧!
陈福祥在台北市峨嵋停车场行刑式枪杀2人,遭被害人母亲痛批“你怎么不去死!”(图/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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