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5月11日电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因涉洗钱案被判刑一年。11日下午约3时30分,陈致中抵达高雄地检署报到,随后前往监狱服刑。
综合联合新闻网、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陈致中因涉嫌帮助母亲吴淑珍洗钱,于今年4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科罚金150万元新台币。
11日下午约3时30分,陈致中抵达高雄地检署报到,在确认身份、刑期等资料后,步上囚车。约3时35分,囚车从高雄地检署出发前往高雄第二监狱,陈致中预计将在该监狱服刑。
据报道,陈致中2011年曾因伪证罪被判刑三个月,初次丧失高雄市议员资格。今年4月26日,陈致中因涉洗钱案被判刑一年,其高雄市议员生涯被二度解职。
高雄市议会日前表示,今年的判决确定当日,已解除陈致中职权,陈致中也依法缴回4月预发薪水及助理费。
另外,对于陈致中入狱服刑,狱方表示,会对所有受刑人员一视同仁。(完)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