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人主要居住在台东平原上,目前还存有历史悠久的八个部落,分别是知本、射马干(建和)、吕家旺(利嘉)、大巴六九(泰安)、卑南(南王)、槟榔、阿里摆、初鹿(北丝尻),又称为八社,最近又增加了宝桑、斑鸠和龙过脉三座新部落,都位于卑南溪以南的台东平原上,是台湾少数民族的第七大族群。
卑南,是南王部落普悠玛旧地名的称呼。卑南起源传说有许多种,主要是由卑南社为主的竹子衍生的“竹生传说”,以及相传由太平洋登陆的知本社的石头衍生的“石生传说”。
卑南,拥有严厉的会所制度,“会所”在历史上曾对青少年施以严苛的斯巴达克式教育。“巴拉冠”不仅是卑南人举行祭典的地方,也是训练青年人的场地,它分成少年会所和青年会所。男子满13就要离家到少年会所集训,由成年战士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年满18岁后,再升级进入青年会所服役,担任防卫、杀敌的任务;年满22岁,才可以退役、结婚、养儿育女;35岁后,就可以参与会所内有关部落公共事务的讨论,进入50岁后,则成为受人尊敬的会所顾问或部落长老。从少年起就在会所学习服从、忍耐,培养吃苦、勇敢精神的艰苦训练,造就了卑南男子们骁勇善战的性格和精神。
卑南虽实行男子入赘、女儿继承家业的母系社会,但妇女的权力并没有涉及所有方面。氏族内仍然是男女各有分工,妇女的权力只限于家务事,已婚妇女想要处分财产,必须经夫妻一致同意才有效。每年在12月举行的大猎祭、猴祭是族群一年当中最重要的岁时祭典。
来源:台胞之家网
责任编辑: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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