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德克,在赛德克语中意指“真正的人”,因其文化习俗与泰雅相似,自日本侵占台湾时期起,就一直被归属为泰雅的亚族,直至2008年4月才被确认为赛德克,成为台湾少数民族的第14个族群。
赛德克氏族发源于南投仁爱乡的浊水溪上游,并在此分成德克搭雅、都达、太鲁阁三个最早的社群。大约18世纪,这三个社群因为人口增加、土地不敷使用,各有一部份人翻越中央山脉分水岭,迁徙到花莲县境内,形成了居住在南投仁爱乡的西赛德克,以及居住在花莲县秀林、万荣、卓溪乡的东赛德克。而每一地方族群之下又各分成三个社群,总数共有六个社群。其中东赛德克德鲁固群已在2004年另划归为“太鲁阁”族群。
赛德克人的传统生活方式和习俗,是重视男猎女织的男女分工,也拥有纹面成年礼及严守祖灵禁忌等传统习俗。部落是最基本的自治单位,属于没有世袭头目的平权社会,由领导能力强的人出任部落领袖,狩猎、出草也由英勇的族人担任领袖。当遇到部落有重大事情时,则是由长老会议决策,部落组织对内具有保护功能,对外则负有与其它部落保持联络的责任,是一个同地域同盟共利的团体。
赛德克也拥有泰雅族群类似的兼有宗教和互助性质的“嘎嘎”团体,只是赛德克语称之为“嘎呀”。赛德克的嘎呀成员几乎都属同一部落,很少出现泰雅那种跨部落的情况。同一个嘎呀的成员之间,有共同从事祭祀、协助参与复仇、集体分摊赔偿的义务,而且“嘎呀”也可解释为部落的习惯法律或传统禁忌。
来源:台胞之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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