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羿菲)蔡英文即将于520卸任,“行政院”9日通过“打诈新4法”,若完成修法,将是以打诈为名纳管未在台设立子公司的“TikTok国际版”,亦有技术性手段卡TikTok的意味,在美国强力围堵TikTok之际,民进党政策推出的时间点和用意耐人寻味,是在对美国表忠输诚?
台行政机构9日通过“打诈新4法”草案,从时间点来看,诈骗猖獗一直是台湾民众之痛,蔡当局执政8年,为何拖到卸任前10天才推出相关法案?为何不能早推早执行?另方面,新的“行政院”团队10天后就要上阵了,重大政策为何不留待新“内阁”检视后再推出?
就草案内容来看,规范境外大型网路广告平台业者需在台设置法律代表人“类落地”,这一项目很明显是针对并未在台落地设立子公司的TikTok国际版而来。虽然台行政机构强调,TikTok总公司位于新加坡,但在美国如火如荼封杀TikTok的当下,TikTok的股东结构与控制关系会是否被认定为“陆资”,是操之在拥有公权力的政府手中,而若牵涉陆资,TikTok要在台无论是设立子公司,抑或是申报法律代表人,都有技术性卡关的手法可运用。
不过,民进党当局认定TikTok是什么性质的存在,恐怕也不会太快。美国在4月23日包裹通过了TikTok易主议案,美国总统拜登也正式签署,意味了将在9个月内强制要求TikTok易主,否则就要全面下架,若加上美国总统被授权可延期3个月,意味着TikTok在今后一年内将会不断地以司法诉讼挑战“不易主就被禁”的结果,事实上TikTok也在5月7日起诉美国政府涉嫌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而过去就有美国法院曾推翻政府对TikTok限制的纪录。
TikTok争议势必得烧到下一任美国政府,各界近期对共和党的前美国总统特朗普声势较为看好,而4年前正是特朗普首次试图禁止TikTok。
也就是说,先不论台行政机构朝野对打诈新4法是否有意见,修法通过后,“赖政府”还需要一段时间去调查与认定TikTok是不是陆资,若是陆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范又能否申报法律代表人,这些“操之在我”的行政权认定,都是试探美国风向的技术手段,若特朗普当选,又开始企图禁止TikTok,赖清德就有筹码对美国“表忠”,就算最后拜登成功连任,也能视拜登政府对TikTok的态度见风转舵。
根据NCC统计,2023年台湾民众最常用的社群平台,TikTok已是排第六名(10.9%);台湾OOSGA策略顾问公司调查,年轻用户越来越倾向TikTok、小红书等平台,2023年1月台湾用户已有520万人;数位行销平台Kepios调查数据,TikTok使用者已超过533万人,占台湾人口近4分之1;台湾网路资讯中心(TWNIC)统计,全台有22.31%会用TikTok。
对台湾内部而言,民进党一直都排斥使用TikTok,多数绿营政治人物都认定TikTok是大陆认知作战的工具,民进党不分区“立委”沈伯洋更是不遗余力主张应祭出手段管控TikTok、小红书等社群平台。也因为民进党人意识形态挂帅不用TikTok,错失了向台湾500多万人宣传政策、政绩的机会,可以说是作茧自缚,让耕耘年轻族群的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坐收渔翁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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