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秉公用权与以权谋私的界限
——坚持正本清源、深入思想辨析④
■戚华栋
“公私一念间,荣辱两世界。”划清秉公用权与以权谋私的界限,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也是推进新时代政治建军走深走实的常修课。
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就是说,公正是为官之本、用权之绳。权力是一柄双刃剑,秉公用权、奉公守法,可以造福人民、助力发展;以权谋私、为所欲为,就会害人害己、误党误国。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为公不为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公者千古,私者一时。我们党历来坚持“民”字最大、“公”字至高,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从来都如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水火不容。
习主席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一连六个“公”字,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做人的遵循、做事的标尺、用权的准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无论是毛泽东同志退回警卫员多领的红辣椒,还是周恩来同志寄去的双倍橘子钱,抑或是焦裕禄同志如数补上看“白戏”的票钱……无数共产党人用“权为民之福杖,廉乃官之仪表”的执着坚守,生动诠释了“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的崇高境界。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公”字小了,党性就少了;“私”字大了,杂念就多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行使权力的主体力量,公职在身、公权在手,公私分明是基本操守,公而忘私是崇高境界,“如果抱着当官谋利的想法,那做的一切事情都不会对”。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公与私的界限一旦模糊,私欲的“口子”就会越撕越大,就容易追逐私利不能自拔,渐渐忘记信念初心,突破纪律底线,公私不分、公权私用、枉法徇私,最终陷入“人见利而不见害,鱼见食而不见钩”的陷阱。
“公”是“廉”的载体,“私”是“贪”的温床。军队是要打仗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部队战斗力建设服务的,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战场打不赢,一切等于零。能否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权为“战”所用,利为“战”所谋,关乎未来战场胜负,影响军队前途命运。如果权力“公器”变成个人捞取好处的“私器”,公私的界限就会因私利而模糊,公正的天平就会因私欲而倾斜,必将严重偏离我军性质、宗旨和本色,损害军队形象,影响军心士气,贻害强军事业。
“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翻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一条要求便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党员干部在公私问题上的辨别能力、对于私心私欲的自控能力,既不可能与生俱来、从天而降,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牢牢把握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名节和操守,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修身慎行、怀德自重、强固党性,才能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出了边界,都可能被滥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秉公用权、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就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不以人情代替制度,不用感情代替原则,始终做到踩线的事坚决不干、出格的忙坚决不帮、徇私的门坚决不开。
“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军队领导干部身上有千斤重担,身后有千军万马,秉公用权作为一种政治品质和人格力量,是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事之基。只有悟透公与私的关系,划清公与私的界限,坚持事事出以公心、处处秉公办事、时时克己奉公,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作者单位:海军航空大学)
作者:戚华栋
文章来源:中国军网-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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