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到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从过去缺医少药,到目前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约100万个——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世界瞩目。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限于近乎崩溃的国民经济与薄弱的财政基础,各地医疗卫生资源严重短缺,人民群众得不到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就医需求难以满足。
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中国用有限的医疗资源“迎刃”人口大国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
20世纪50年代,中国建立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城镇职工获得基本医疗保障。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开始探索合作医疗制度。到20世纪70年代末,这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实现广泛覆盖。
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了建立新型医疗保障制度阶段。此后的20年,中国先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参保人全覆盖。
中国用短短20年的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的目标,取得许多国家历经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实现的医疗成就。
经过75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国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健康需求比较适应、规模大、水平较高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在保障人民健康的伟大事业中发挥了基础性的关键作用。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7)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一穷二白、百废待兴”的困难局面下,就将医疗卫生事业作为一项福利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之中。针对人民健康水平低下与卫生健康观念差、传染病肆虐、卫生服务设施缺乏等主要健康问题,确立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及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为主体向全体人民提供低廉甚至免费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模式。
在卫生工作方针指导下,党和政府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集中力量建设城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乡设卫生委员、村设卫生员”的基层卫生组织架构。1960年《关于人民公社卫生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提出“公社设卫生院(医院)、生产大队设卫生所(保健站)、生产队设卫生室”的公社卫生组织三级结构。按照毛泽东1965年6月提出的“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国家着手培养了一支半农半医为基础的“赤脚医生”队伍,为农民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农村三级卫生网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国家统一布局和规划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建设市、区两级医院和街道卫生所。
这一时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在消灭以传染病为主的重大疾病和保障人民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农村三级卫生网、赤脚医生和合作医疗制度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发展中国家普及初级卫生保健的典范,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提供了成功的中国实践。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时代限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特征是“低水平、广覆盖”,存在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缺医少药、管理和服务效率低下等问题,体系内各种矛盾日益凸显。
改革开放30年(1978—2008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卫生健康领域的发展理念与计划经济时期有了很大不同。按照放宽医疗卫生领域政策、鼓励借助经济手段发展卫生事业的基本思路,确立了“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卫生健康事业不断发展,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这一时期,主要是解决医疗服务供不应求这一主要矛盾,打破“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激发活力、提高效率和服务能力。1985年国务院批转原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开始实施以扩大医院经营自主权为主的改革。1994年原卫生部出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明确设置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的一、二、三级医院。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改革城市医疗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2000年,原卫生部等八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以大型医院为中心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初具雏形。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系统提出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思路和内容,同年原卫生部发布《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与此同时,2003年非典之后,政府特别加强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6年3月成立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中央、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得以建立和加强。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覆盖城乡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得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加、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微观服务效率逐步提升、质量水平持续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但是伴随着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化的发展,也出现了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严重、公益性缺失等问题,“看病难、看病贵”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新一轮医改以来(2009年至今)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提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总目标。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明确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方向与原则。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世纪召开的首次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了“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2016年10月,国家正式发布《“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作为卫生健康事业的目标和任务。
新医改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步入了快车道,各项改革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新医改把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作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运行机制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进一步夯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开展,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开始形成;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加强,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逐步得到落实;健康服务业受到空前重视,社会办医活力正在有效激发。同时,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整合型卫生服务”(People-centered integrated health care,PCIC)的全球战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向建立以强大的基层卫生服务为基础、以人为本和注重质量的一体化的新型服务提供体系转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这一时期,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最为迅速、成效最为巨大的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村村有医务室、乡乡有卫生院;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1.8万余个,92%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在全国建设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在29个省份开展12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95.5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比2012年提升近四成,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质量也不断提高。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摘选文章《我国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设、成效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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