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到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从过去缺医少药,到目前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约100万个——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世界瞩目。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限于近乎崩溃的国民经济与薄弱的财政基础,各地医疗卫生资源严重短缺,人民群众得不到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就医需求难以满足。
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中国用有限的医疗资源“迎刃”人口大国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
20世纪50年代,中国建立劳保医疗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城镇职工获得基本医疗保障。与此同时,农村地区开始探索合作医疗制度。到20世纪70年代末,这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实现广泛覆盖。
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入了建立新型医疗保障制度阶段。此后的20年,中国先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又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参保人全覆盖。
中国用短短20年的时间,建立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医疗保障全民覆盖的目标,取得许多国家历经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实现的医疗成就。
从1949年到2024年,新中国公共卫生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中国人探索健康规划的奋斗史,历经公共卫生建立期、调整期、发展期、改革期,至今,中国公共卫生仍在不断探索奋进中。
卫生事业福利时期(1949 — 1978)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建设基础薄弱,但社会主义中国将“公平”作为发展理念置于优先地位,致力消除社会群体间的差别,展示新政府形象,营造“公平优先”的社会环境,进一步获得新生政权的优越性。在战后恢复重建时期,“生老病死”最能够触及普罗大众的情感和利益,与之密切相关的“卫生”领域尤其要展现公平性和福利性。为推进卫生事业建设,新中国进行了本土化工作方式创新,提出了“面向工农兵、团结中西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利用特有的劳动力资源以及组织资源来弥补物质资源的不足。出于当时的外交环境,新中国学习苏联在城市地区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同时结合国内特有实际情况,在农村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这一阶段尽管国家范围内卫生建设基础薄弱,但出于改善整体国民健康状态以及体现社会意义优越性,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卫生事业体呈现出强烈的福利色彩,具有显著的“公共性”。但这一阶段,公共卫生并不是系统的体系,独立主体性较缺乏,并且很多项目以群众性运动的方式开展,虽然其目标涵盖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习惯追求个体清洁文明的生活方式,但运动式的实现方式往往在运动结束后显露其效果的脆弱性和不持久性,与现代公共卫生强调的对个体日常生活方式的塑造不符。
改革开放时期(1978 — 2003)
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整体政治经济体制发生巨大变化,社会建设及发展重点也相应改变。国民社会经济政策的走向也影响了同时期卫生政策的特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某种程度就是卫生政策的指导思想。与此同时,随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人民公社或改革或解体,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医疗卫生制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及组织基础不复存在,卫生政策方针由此随之调整,卫生事业在国家整体性建设中的定位发生了改变,财政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在这一调整过程中,党和国家也敏锐的意识到卫生事业发展与社会进步要求不相适应,地区间卫生发展不平衡,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工作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卫生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现象,明确要求发展卫生事业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卫生事业回归公益性时期(2003 — 2015)
2003年,SARS的暴发以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政府和社会对市场化改革后的医疗卫生政策理念进行反思,促进了卫生服务公益性的回归,十七大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成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公共卫生服务成为社会建设的有机部分。针对SARS暴露的公共卫生体系的问题,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注入大量财政投入,尝试实现城乡间、区域间公共卫生服务资源配置的均等化,公共卫生体系的独立性和主体性通过立法得以保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连续颁布。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医改启动,明确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使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生服务,同年7月,国家卫生部、财政部与人口计划和生育委员会联合公布《关于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3年后,公共卫生制度框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机构与组织体系,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奠定组织基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变公共卫生机构传统筹资模式和补偿机制,落实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院前急救系统、传染病医疗机构的运作经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显著扩大,领域拓宽,内容增多;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系统建设改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和预防监测提高到崭新的水平。
“健康中国”战略建设时期(2015 — 至今)
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正式将“健康中国”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同年出台,全面部署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新要求。2017年,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家层面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并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19 — 2030年)》,这一系列国家层面文件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防控重大疾病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在个人和家庭、社会和政府等层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2022年基本建立健康促进政策体系,2030年基本实现健康公平的总体目标。尽管当前公共卫生制度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群众健康需求与其健康素养不匹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复杂以及卫生治理参与配合社会治理能力不足,配合“大健康”理念的新时代公共卫生建设还存在诸多短板,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但毋庸置疑的是,卫生制度与个体日常生活的关联呈现出日趋紧密的趋势,人人享有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成为国家层面进行卫生建设的题中之意。
【资料来源:新华社、摘选文章《从“制度”到“生活”:新中国70年来公共卫生政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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