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印发的《入城纪律》。 作者供图
香山革命纪念馆陈列着一本1949年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印制的《入城纪律》。这本小册子长9.5厘米、宽13.2厘米,见证了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时,严守纪律、不入民宅的重要史实。
1949年5月27日,经过16昼夜的激烈战斗,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28日清晨,枪声刚刚停息,天上下着绵绵细雨。上海市民一推开窗户,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湿漉漉的马路边,躺满了身穿黄布军装的解放军战士。原来,为了不打扰市民,解放军战士选择露宿街头,席地而卧。这一震撼人心的画面被拍了下来,在当时的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引起巨大轰动,充分反映了人民解放军是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
解放上海前,1949年2月,第三野战军南下到达徐州贾汪时,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就找时任司令部城市政策组组长曹漫之谈话,交代他一项重要任务——起草第三野战军《入城守则和纪律》。陈毅说:自古以来,军队进入城内,住进民房,干好事的不多。我们即将进入南京、上海、杭州等大城市,那里的老百姓受国民党反动宣传的影响,对人民军队不太了解,我们进城后一定要严守纪律,给他们一个好的“见面礼”。因为老百姓接触我们,首先注意的是军队纪律,所以入城纪律是执行入城政策的前奏,入城纪律搞不好,以后影响很难挽回。
之后,陈毅又找到曹漫之说:“我记得古代史书上曾有过军队‘不入民宅’的记载,你去找些历史书查一查,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曹漫之每到一处,就去地方图书馆查看古书。谁知,查来查去都没有“不入民宅”这句话。陈老总笑着说:“你真是个书呆子,书上没有的,我们就不能写吗?反正军队进城后,在没有找到营房之前一律睡马路,这一条一定要写上。否则,那么多人一下子涌进老百姓家里,肯定要出问题,弄不好会天下大乱。”
4月1日,华东野战军以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政治部主任唐亮、副主任钟期光联名发布“命令”的形式,颁发了《入城三大公约和十项守则》。要求各级军政机关须据该公约、守则深入教育所属部队;务使人人了解,个个熟记;各级军政干部以身作则,督率全体切实遵行。同日,华东局在其经过中共中央批准发布的《关于接管江南城市的指示》中,又规定了一切部队干部和接收人员必须遵守的十项守则。为了进一步细化与宣传相关纪律,5月,华东军区司令部编印了《入城纪律》小册子,强调“一切入城的机关及部队必须遵照军管会所指定的房屋居住”。
对此,有的干部提出疑问:过去历次打仗都是睡在老百姓家里,为什么进了上海就非要睡马路?军指挥所也不许进民房?遇上大雨怎么办?战士生病,进去要点水喝也不行?陈老总斩钉截铁地说:“不行,说不入民宅,天王老子也不行!这是我们人民解放军送给上海人民的‘见面礼’!”毛泽东对此极为赞赏,在电文中用8个字批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为了确保入城纪律和守则深入人心,第三野战军将入城守则和纪律编成了朗朗上口的快板诗:“解放大军下江南,要进上海和南京。大小城市几百座,都要解放归人民。接管建设新城市,政策纪律最要紧。入城守则共八条,一条一条记在心……若要进城来宿营,要经军管会批准,房子不能随便住,宿营必须听指定。”不入民宅成为解放军解放上海时最基本的一条纪律,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纪律要求。
为把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大上海完整地交给人民,华东野战军要求部队仅使用轻武器作战,一律禁止使用火炮和炸药。在实际作战中,解放军战士坚决执行上级命令,主要使用步兵轻武器,以短兵相接的方式消灭敌人。战斗过程异常艰苦,部队付出了巨大牺牲。后来,有目睹当年战斗的上海老百姓回忆道:“解放军战士一批一批倒下,又一批一批往前冲,苏州河水都被染成了红色。”大军胜利进城后,继续严格执行入城守则。为不影响市场供应和金融秩序,解放军一律不允许在市区购买东西,甚至部队吃的饭菜都是从几十里外的郊区做好,再送到市区。纪律严明、穿着朴素的解放军官兵和军纪涣散、贪腐盛行的国民党军队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比。
在国共战略决战的关键时刻,在人民政权胜利曙光就要来临、中华民族命运转折的紧要关头,严明的纪律对树立人民解放军的光辉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提高各级党组织和人民军队的战斗力并且最终取得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毛泽东曾对纪律是革命胜利的保证做出了精辟概括:“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吃老乡一个苹果等无数严守群众纪律的事例,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与旧军队的迥然不同,也获得了老百姓“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最后一件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一个亲骨肉送去上战场”这样的支持与信任。
文章来源: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黄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