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依法治军战略
■苏共建
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国防和军队的基本规律。省军区系统单位类型多样、人员成分复杂,受社会影响大、风险隐患较多,更需要加大依法治军的力度,在依法抓管、依法严管、以上率下上下功夫。
增强法治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军区系统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治军理念和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官兵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但知法不用法不守法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意识决定行动。深入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省军区系统法治化水平,前提是增强官兵的法治理念。“习久而变者,必以其渐。”法治学习教育是帮助官兵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的重要抓手,法治理论学习教育越经常、越深入,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就越牢固。省军区系统各级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主席关于依法治军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培塑对法治的情感认同、自觉意识和精神追求;把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作为省军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党委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纳入日常管理和训练,既学具体条文,又学法治思想,使法治入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增强法治理念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法治文化纳入强军文化建设,大力丰富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用官兵喜闻乐见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应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深化法治军营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遵规守纪的良好法治风尚。省军区系统应发挥处于军地结合部的独特优势,积极挖掘地方法治资源,通过现地观摩、送法进军营等形式,增强官兵的法治理念。
依法从严治军。军无法不立,法不严无威。依法从严治军是我军从弱小走向强大、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坚强基石,也是新时代的强军铁律、胜战法宝。“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规政策就成了“稻草人”。依法从严治军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省军区系统法治执行之所以还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法治体系不够健全、法治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完善法治运行体系机制,应着眼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推动构建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军事法治体系,健全保障法律执行、运作、实施的各种具体制度,真正立起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依法从严治军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扎扎实实抓经常、实实在在打基础、原原本本抓落实,保持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战略定力。尽管新时代依法从严治军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在部队管理上宽、松、软等问题仍然存在,决不能滋生“已经严到位”的厌倦情绪、“一味从严影响发展”的抱怨心理。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强的责任,深入推进依法从严治军,坚决打好主动仗,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落细落小、常抓深抓,压实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良好氛围,推动依法从严治军走向深入、结出实果。另外,还应严之有温度。新时代依法从严治军,必须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带兵人既要像“严父”一般,还要如“慈母”一样,在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主动为广大官兵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官兵在感受关爱中迸发新活力、助添新动力,自觉投身强军事业,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
带头以上率下。“治军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治军,要害是依法治官,必须对全体官兵都一视同仁,做到治下先治上,严兵先严官。领导干部没有凌驾于法规之上的特权。无论是高级将领,还是普通士兵,都必须置于法规的制约、控制和规范之中。“舍己而教人者逆,正己而化人者顺。”依法从严治军不仅是一个上令下行的流程,还是一个以上率下的过程,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省军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军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所属官兵有着示范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党纪军规,用权不任性、行为不放纵、守法不越轨,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官兵,才能引导官兵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在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上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新时代新征程,省军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需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要求官兵做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官兵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以自身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官兵共同建设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推动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主办:华夏经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华夏经纬网
Copyright 2001-2024 By www.huax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