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3月24日讯: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以因应非常事变与战时可能需要执行民防任务,台当局内政部门近期公告,增加“替代役召集”的年限和次数,也删除过去每年召集60日的总日数限制。
现行“替代役召集”对象为退役后8年内的替代役备役人力,每年以1次为限,每次1日以内;台内政部门近日公告修“法”,修正后新增,“必要时”由台内政部门得“视需要”酌增年限、次数、日数。
台内政部门称,“必要时”是指因应全球气候异常、国际情势紧张、天然灾害、支援辅助军事勤务等,“视需要”则指非常事变或战时,由台内政部门与“全民防卫体系”协商得出。
“新法”出台后,过去勤务召集全年总日数不得逾60日的限制被删除,申请召集期限从召集日“20日前”缩短为“10日前”,演训召集也以每次1日以内延长至每次5日内。
台湾“全民防务体系”架构中,除志愿役军人为主的“主战部队”、义务役为主的“守备部队”,及后备军人为主的“后备系统”之外,2022年将替代役纳入民防系统,平时实施“演训召集”,非常时实施“勤务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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