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姓警务员遭嘉义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嘉义县警察局日前已依规定将刘姓警务员免职。(取自google地图/吕妍庭嘉义传真)
华夏经纬网4月22日讯: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嘉义县42岁二线二星刘姓警务员,因欠债、缺钱花用,铤而走险贩卖毒品遭自己人查获,目前在嘉义看守所羁押中,现又被查出涉嫌侵占监视器电费补助款1万9200元(新台币,下同),遭嘉义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嘉义县警察局日前已依规定将刘姓警务员免职。
刘姓警察曾任巡官、派出所长,从警10多年,今年2月11日利用网络交友软件Band群组,发布贩卖毒品的讯息,遭乔装为毒品买家的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警察锁定并联系,双方约定6000元毒品交易,在嘉义中兴路面交时当场被人赃俱获。
事实上,早在刘员被台北市警方查获前,嘉义县警方就锁定他,同样通过Band群组约定交易,刘嫌提供账号供买家汇款,收到款项后,刘男再到超商“店到店”寄出毒品,警方2月13日收到毒品包裹,并掌握相关证据,结果刘员隔天就被台北警方逮到。
检警表示,刘员因涉嫌贩毒遭逮后,嘉义县警察局发现刘员利用承办业务机会,于今年1月间涉嫌侵占中埔、水上和布袋3分局2024年度监视器电费补助款共1万9200元,用来支付其个人债务,因县警局保安科长发现分局承办人未拿到代垫的补助费,才发现刘员侵占公款。
起诉书表示,审酌被告身为执法人员,不思廉洁自持、恪尽职守,竟为图私利而为而犯法,已危害官箴、减损公务机关执法威信,且知悉毒品对人身心戕害之严重性,竟仍罔顾他人健康,贩卖第二级毒品牟利,建请量处适当刑责,并依“贪污治条例”规定宣告褫夺公权5年。
县警局表示,刘员原为警局风纪列管人员,对于其知法犯法,影响警誉重大,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予以记2大过免职,警政署已于4月1日核定发布,不过,刘员有1个月申诉救济期,目前处于停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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