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蘅(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最近蔡当局端出数位发展科技大饼,将主管通讯、传播产业、网络基础建设、资讯通讯安全等业务,整并科技部门、科技会报办公室、行政机构资安处、NCC、“国发会”等相关单位功能。
组改蓝图中,“通传基本法”台当局采取必要措施,促进通讯传播基础网路互连,或“组织法”赋予通传会订定“通讯传播监理政策和法令”的角色,全部阉割。
NCC终如蔡英文所愿,阶段性任务结束,独立行政机关消失在历史中。未来“NCC将改制为通讯传播监理委员会,专责内容监理业务,仍为独立单位”的说词,看来像笑话。
二○○六年成立的NCC,由于委员会采政党比例,意见常和台当局相左,尽管当时很多人怀疑台湾能不能做到独立的行政机关,却能维持相当独立性。
三级跳的发展数位政策,NCC本可扮演重要角色,但只重管制、不重发展,反成发展绊脚石。政治上,委员被意识形态牵着走,只求保官位,更成父子骑驴,里外不是人。
NCC在监理媒体运作时,理应完全独立于行政院,这在台“司法院”第613号解释就得到明确认证。大法官认为监督台当局各机关和政党既是媒体天职,传播自由的意义就不仅限于侵害的防止,还要积极通过组织程序的设计,包括在行政机构下设置独立于行政机构的机关,以防止资讯垄断,确保社会多元意见自由流通。当时的大法官,当然没有预见确保多元意见的NCC,竟会关掉中天新闻台。
这次组改,NCC非外传的直接整并至数位发展部门,但在政策制定、基础建设推动、“法令”修改等权责所剩无几。此后行政机构大可利用直接任命的部门,遂行己意分配利益资源。不论怎么说,都是独立行政机关大挫败。
来源: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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